国内部分: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最近已联合颁发通知提出调整仲裁收费管理政策。
根据此前的有关通知,包括2009年底颁发的财预(2009)79号文件,仲裁收费均被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多年来,这一错误的定性被仲裁法律界的有识之士广泛批评。全国人大代表梁慧星教授曾两度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议案要求纠正这一错误做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10年4月的最新通知,仲裁收费则被视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原有的收费许可证应当注销,并且不能再继续使用财政票据,对当事人收取的仲裁费用应开立税务发票。
(详情请见:http://www.china-arbitration.com/news.php?id=1772)
2、日前,我国政府正式通知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简称ICSID)秘书长,指派黄进等八人分别担任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他们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ICSID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余劲松教授(ICSID仲裁员)、厦门大学陈安教授(ICSID仲裁员)、复旦大学陈治东教授(ICSID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王传丽教授(ICSID调解员)、上海大学沈四宝教授(ICSID调解员)、香港证监会原主席梁定邦先生(ICSID调解员)。
(详情请见:http://cn.cietac.org/NewsFiles/NewsDetail.asp?NewsID=949)
3、2009年4月1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欣然宣布:自2010 年 5月 1日起,鲍其安女士将接任苏国良先生出任秘书长一职,而苏先生将重返大律师行业。
(详情请见:http://www.hkiac.org/schi/newspdf/HKIAC_Appoints_Ms_Chiann_BAO_as_New_SG.pdf)
4、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赵超、陈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将提请于28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草案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修改了相关条款,明确仲裁协议可由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
(详情请见:http://www.gov.cn/jrzg/2010-10/27/content_1731636.htm)
国际部分:
1、2010年爱尔兰颁布了新的仲裁法,并将于2010年6月生效。生效后新的仲裁法将适用于爱尔兰境内所有的仲裁案件。
新的爱尔兰仲裁法对原有的1998年仲裁(国际商事)法案作出了重大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使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国内仲裁案件。其次则是废除了“案件呈述”这一程序,在仲裁程序中遇到法律问题,仲裁员将不同将该问题提交法院处理。除此之外,2010年仲裁法还明显窄小了司法介入的范围。
(详情请见:http://www.ccarb.org/news_detail.php?VID=18443)
2、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CIArb)选举产生理事会新成员
2010年3月12日,身为认可调解员和御准仲裁员的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院士Michael Cover先生加入了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理事会。
(详情请见:http://www.ciarb.org/news/ciarb-news/ciarb-elects-new-board-of-management-member.php)
3、国际商会宣布调整仲裁裁费用
2010年4月,国际商会宣布了对目前仲裁费用的调整方案。 新的仲裁收费方案将于2010年5月1日生效,适用于自2010年5月1日起审理的所有仲裁案件。
(详情请见:http://www.iccwbo.org/court/arbitration/index.html?id=35955)
4、2010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2010年大会(ICCA Conference 2010)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本届会议由巴西仲裁协会(CBAr)承办,得到全世界40多家律所和仲裁机构的支持与赞助。来自世界各地的律师、仲裁员、法学教授等法律从业者800多人参加会议。
(详情请见:http://www.ccarb.org/news_detail.php?VID=18901)
5、由国际律师联盟(Union Internationale des Avocate ,UIA)主办的第十四届世界调解中心论坛(The UIA World Forum of Mediation Centers)于2010年6月3日至6月5日在斯洛文尼亚首都卢布尔雅那召开。来自21个国家的调解中心的代表及律师共6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论坛由斯洛文尼亚司法部承办,司法部长到会致辞并介绍了该国近期颁布的《调解法》的立法过程。
(详情请见:http://lad.ccpit.org/tjzx/TiaoJieDongTai.aspx?newid=1626)
6、欧盟法院裁定欧盟成员国法院不得以违反仲裁协议为由,限制当事人在另一欧盟成员国法院提起或进行诉讼程序;即使仲裁协议约定仲裁地在该成员国。在ALLIANZ SPA AND ANOR WEST TANKERS INC[2009]WLR(D)44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一份租约中订立了伦敦仲裁条款,涉案船舶在意大利发生事故后,被告在意大利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则在伦敦提起仲裁,并向英国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下令被告终止在意大利法院的诉讼,将争议提交仲裁。被告上诉至英国上议院,上议院将该争议提交欧盟法院,欧盟法院裁定:由于欧盟委员会2001年第44号条例(Council Regulation(EC)No 44/2001)第一条第二款D项写明了本条例不适用于仲裁,故英国法院作出的反诉禁令不能阻止意大利法院行使其依据“第44号条例”而取得的管辖权。
该案例被认为是在欧洲仲裁法律制度上开了一个缺口,当事人会利用这一漏洞来规避仲裁协议。为避免这一风险,许多欧洲公司修改格式合同,将仲裁地点选在非欧盟国家。
(详情请见:http://www.ccarb.org/news_detail.php?VID=18781)
7、澳大利亚争议解决中心放眼全球
悉尼将成立一家国际争议调解中心, 力争在日益增长的跨境争议调解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详情请见:http://www.theaustralian.com.au/business/legal-affairs/australian-dispute-centre-seeks-global-role/story-e6frg97x-1225837134765)
8、2010年3月28日,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的仲裁规则入选全球最大的国际商事仲裁竞争模范规则,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据此奠定了在这一领域的领导地位。
享有盛誉的,一年一度的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上周六在维也纳拉开帷幕,此次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将采取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的仲裁规则,这在国际上尚属首次。
(详情请见:http://www.lawyersweekly.com.au/blogs/top_stories/archive/2010/03/28/aussie-rules-govern-international-moot.aspx)
9、2010版《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著名的贸易规则已有新版本出版,现已开始接受订购
2010年6月29日巴黎:秉承为国际贸易业界提供最新贸易工具的悠久传统,国际商会(ICC)即将推出2010年版《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ICC)今日宣布现已开始接受新版《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预订,新版《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
(详情请见:http://www.iccwbo.org/policy/law/index.html?id=37694&terms=Incoterms%c2%ae+2010%3a+New+edition)
10、“国家仲裁论坛”对“补充规则”略做更新
2010年6月17日,作为国际争议调解服务机构的国家仲裁论坛宣布更新其“补充规则”,更新内容于2010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 国家仲裁论坛(“论坛”)已被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批准按照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提供域名争议调解服务,同时,其工作内容还包括提供一套适用于诉讼程序的“补充规则”。
(详情请见:http://www.adrforum.com/newsroom.aspx?&itemID=1594&news=3)
11、争议预防与调解协会(CPR)经济诉讼契约试点揭幕
国际律师所Duane Morris LLP律师事务所的波士顿合伙人及诉讼律师Daniel Winslow先生、非盈利性智囊团和跨国公司联盟国际争议预防与调解协会(CPR)、诸多律师事务所、学者,以及众多公共机构欣然宣布国际争议预防与调解协会首个示范性经济诉讼契约试点项目正式启动。
(详情请见:http://www.cpradr.org/tabid/45/articleType/ArticleView/articleId/584/Default.aspx)
12、成功选举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新任理事和理事会主席
当选的6名理事分别来自4个地区,6名理事将于2011年1月份开始任职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理事会。此外,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院士John Wright先生经理事推选为理事会主席,并将于2011年1月份就任。
(详情请见:http://www.ciarb.org/news/ciarb-news/new-ciarb-trustees-and-presidents-elected.php)
13、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2010年仲裁规则发布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欣然宣布2010年仲裁规则正式发布。2010年仲裁规则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生效。此外,新的标准收费表也将同日生效。
(详情请见:http://www.siac.org.sg/cms/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08:new-siac-rules-2010-a-schedule-of-fees&catid=57:archive-2010&Itemid=129)
14、Gupta先生和Green先生分别接任国际商会主席和副主席
2010年7月1日,麦肯锡公司资深名誉合伙人顾磊杰(Rajat Kumar Gupta)先生接替香港利丰跨国集团董事长Victor K. Fung先生就任国际商会主席。汇丰集团董事长Stephen K. Green先生就任国际商会副主席。国际商会新任领导是在国际商会全球理事会香港会议上当选的,来自全球45个国家的80位国际商会商务会员参加了会议。
(详情请见:http://www.iccwbo.org/index.html?id=37756)
15、国际商会在中国大陆成功举办巡展路演
2010年7月上旬,国际商会在中国大陆成功举办三次路演,三次路演是国际商会在亚太地区宣传其争议调解服务的一部分。近300位律师、争议调解律师、学者及学生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了这一业界盛会。路演活动于2010年5日至8日分别在中国上海、北京和深圳举行。
(详情请见:http://www.iccwbo.org/court/arbitration/index.html?id=3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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