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Mon Aug 25 00:00:00 CST 2008
2008年8月20日,国际体育仲裁院北京奥运会特别仲裁院(ad hoc Division of 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一行十人在该院主席Dr. Robert Briner先生的率领下应邀来访不。仲裁院主席Briner先生是在国际商事仲裁界享有盛誉的仲裁员,曾任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主席,其在任期间曾于2005年10月到访过北仲,并在由北仲与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国际仲裁联合圆桌会议上,作了“推动国际商事仲裁高效行动”的专题发言。
Briner先生非常关注北仲发展,在此次担任北京奥运会特别仲裁院主席的北京之行中,欣然接受邀请,带领CAS大部分成员前来北仲参观访问。
王红松秘书长向Briner先生及前来参观的CAS的仲裁专家介绍了北仲近年发展和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开展情况,陪同Briner先生和CAS仲裁员参观了仲裁厅、仲裁案件管理管理、查询系统及远程会议、同声传译等现代化办公设施,观看了《铸造公信力》宣传短片。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CAS仲裁员认为北仲高科技的现代化办公设施和机构迅猛发展的业绩使他们印象深刻。Briner先生高度评价北仲的成功发展,并代表国际体育仲裁院北京奥运会特别仲裁院和国际体育仲裁院秘书长Matthieu Reeb先生向北仲赠送了礼物,表达了对北仲的感谢和美好祝愿。随行的其他CAS仲裁员亦表示了与北仲建立合作关系的浓厚兴趣,有的提出希望自己能成为北仲的仲裁员。
参观案件查询系统 | 观看主题片 |
参观第11仲裁厅 | 参观合影 |
资讯链接: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CAS)于1983年设立,其目的是为国际体育界提供一个解决体育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通过设立体育仲裁院来推广一套灵活、便捷、经济的体育仲裁规则,为各国建立各自国内的体育仲裁机制提供参考。按照惯例,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CAS在北京亦会设立特别仲裁机构,管辖北京奥运会期间的体育纠纷。北京奥运会体育临时仲裁庭由12名专长于仲裁和体育法律的人员组成,他们是来自法国、美国、瑞士、加拿大等国的律师、法官或者精通体育法律和仲裁的专家;其中,法籍华裔仲裁员陶景洲先生是北仲的资深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