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关注实践

发布时间: Wed Oct 22 00:00:00 CST 2008   供稿人:姜丽丽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侧记

     2008年10月18日到1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共同承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国际私法暨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在北京召开。恰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会议以“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国际私法”为主题,特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高校科研院所、仲裁机构和其它实务界的近一百八十位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代表,共话改革精神,坦诚交流研讨,彰显了几代国际私法学人在国家不同部门、社会各自岗位坚持解放思想、紧密联系实践为中国法治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作出的贡献。

开幕式:从左至右分别为宣增益、郭建安、徐显明、黄进、王胜明、费宗祎

     大会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徐显明校长、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郭建安司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分别向大会致词。徐显明校长在致词中呼吁,法学界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应当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法学研究应当注重关注社会实际问题,在实现党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消除“城乡二元制结构”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最终服务于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黄进会长在致词中首先宣读了德高望众的国际私法学界资深专家韩德培教授致与会代表的函,表达了韩老对年轻学者的勉励。黄进会长在致词中向本届年会承办方表示了感谢,并希望与会代表能够在会议中继续发扬“讨论没有禁区,争论不伤和气”的学会传统。

     在大会报告阶段,来自不同部门的特邀嘉宾均结合所从事的实务工作提出专题问题,并结合改革开放的历史回顾及展望向参会代表作出报告,与会者深感学术研究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性,也体会到改革开放精神在推进法治实践中的重要意义。

大会报告人:从左至右分别为黄进、段洁龙、王胜明、万鄂湘、王红松、王承杰

     最高人民法院万鄂湘副院长结合审判实践以“中国涉外审判中的法律问题”为题向大会作了报告,系统梳理了最近几年涉外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并表示学界应更多关注实践,为司法审判提供建议和思路。全国人大法工委王胜明副主任就“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进程”作了专题报告,并介绍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立法进程以及仲裁法修改的日程安排。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段洁龙司长就“中国外交中的国际私法工作”作了回顾和展望,肯定了国际私法学会及其会员在推动中国外交工作中的积极贡献。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王承杰副秘书长就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中遇到的实务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学会副会长、北仲秘书长王红松向大会作了“关于仲裁发展方向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王红松认为,中共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我们坚持仲裁法,深化仲裁体制改革,促进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契机”。她提出:“如果说十三年前,仲裁法的制定确立了仲裁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原则和设想。那么,在仲裁法实施了十三年后,各种问题、矛盾已经曝露得十分充分的前提下,我们再说仲裁体制改革,应该有更为明确的思路和更为完整、系统、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围绕该主题,她在报告中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去行政化”的现代商事仲裁制度提出了几个方面的建议:(1)在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促进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尽快分离;(2)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尽快解决仲裁机构的法人定性问题,将仲裁机构定位为社会公益组织;(3)按照仲裁法相关规定做好仲裁协会筹建工作,警惕和防止将仲裁协会搞成行政性的行业管理协会的倾向;(4)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尽快组织对包括仲裁机构的组织结构、仲裁机构的财务管理、仲裁费用的收支制度、仲裁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体制问题等内容的仲裁法执法调查,总结仲裁法执行以来的经验、教训,客观评估仲裁法执行十三年的成就与问题。同时,王红松秘书长呼吁各位代表更多关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仲裁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王红松秘书长作主题报告

     与会代表对王红松秘书长提到的我国仲裁机构体制严重行政化的问题表示震惊与关注。有代表表示,民商事仲裁如果不能实现“去行政化”,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就没有前途和希望,仲裁法的历史功绩也将大打折扣。本次论坛专设四个“商事仲裁分论坛”,就十六个专题进行了发言、点评和自由讨论。与会者表示本次论坛关于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内容丰富,可谓历届之最。外交学院刘慧珊教授强调,目前我国仲裁事业面临的危机,并非是某一家仲裁机构的问题,也并非仅是国内仲裁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仲裁制度发展和走向的整体性、全局性问题;贸仲名誉副主任、资深仲裁员唐厚志先生也认为,目前整个中国仲裁制度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他建议学者应当投入更多的精力来研究仲裁制度建设的问题,不能允许一些错误的规定或言论毁了中国的仲裁事业。

     商事仲裁专题小组还围绕“短员仲裁等仲裁程序问题”、“惩罚性赔偿裁决在美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问题”、“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裁量权问题”、“仲裁协议与代位诉讼问题”、“扩大司法审查协议问题”、“体育仲裁问题”以及其他一些仲裁实务问题进行了讨论。北仲工作人员以“北仲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发展”为题向与会者介绍了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调解规则》的特点,以及北仲推动商事调解机制建立的背景;并就此对仲裁机构在推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和完善、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的功能与价值与与会者作了探讨。贸仲华南分会林一飞先生在点评中认为,一个好的争议解决机构,应当不断追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争议解决服务,对北仲推行单行调解规则的尝试给予肯定。

     闭幕式上,黄进会长和学会名誉会长费宗袆教授分别代表国际私法学会从不同角度就“中国国际私法三十年发展与展望”作了报告。黄进会长对本次会议承办方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再次重申:学会应当坚持理论研究紧密联系实践的优秀传统,藉此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应继续解放思想,真正体现学术争鸣中的思想交锋,为中国法治完善、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先生也到场祝贺,年会在团结和谐的气氛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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