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仲接待外国法学院学生来访

发布时间: Mon May 23 00:00:00 CST 2011   供稿人:陈聪

     随着北仲在国际仲裁领域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外国法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主动到访北仲进行实地考察与学习。2011年3月30日荷兰鹿特丹大学法学院中国访问团,5月10日芬兰拉普兰大学法学院学生访问团,5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合作的“中国税法项目”学习班分别到访北仲。


芬兰大学访问团正在听讲

     北仲工作人员向来访的学生介绍了中国仲裁的现状以及选择在中国仲裁应当注意的问题。学生们认真听讲并且积极提问,大家对于北仲沿着国际化发展的道路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为当事人提供仲裁、调解、争议评审等多层次争议解决服务印象深刻。同时,对北仲的访问学习加深了学生们对于中国仲裁的了解,有信心将中国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选择。


人民大学-马赛大学“中国税法项目”访问团学生合影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