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公正、高效争议解决平台”座谈会在本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Wed Aug 17 00:00:00 CST 2011   供稿人:王择

    2011年8月11日,由本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共建公正、高效争议解决平台”座谈会在本会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北京律协副会长巩沙、北京律协业务指导和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庞正中、北京律协业务培训部主任张金以及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信托法律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争议解决业务研究会等十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资深律师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新华社、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日报、律师文摘、方圆律政、政法网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会议与会者围绕如何把北仲打造成一个独立、公正、高效的社会自治解决纠纷的平台进行了探讨。会议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丽霞律师主持。

张丽霞主任主持座谈会
王红松秘书长做主题发言
巩沙副会长总结
座谈会现场

    王红松秘书长发言首先对市律协及与会人员对北仲的支持表示感谢,她说“北仲与市律协共建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平台”是北仲的愿景。这背后有两层含义:一是如何共同建设好北仲这个平台,二是如何利用北仲这个平台,让仲裁界和律师界形成一股合力,让更多商事的争议通过调解、仲裁和争议评审这种社会自治争议解决方式来解决。她解释了提出上述愿景的原因,介绍了北仲为实现上述愿景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提出了实现愿景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王红松秘书长的发言得到了与会律师的热烈响应。北京律协业务指导和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庞正中律师谈到,律师的水平和道德水准决定了案件的水平高低和是否公正,律师在仲裁中起到重要作用,也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北仲能否成功。同时,律师作为仲裁员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北仲这个平台不需要各类歪门邪道,只需要运用法律知识去赢得尊重。律师界可以和北仲共同制定仲裁代理人守则,规范代理人、律师的行为,希望优秀的律师能够报名申请担任仲裁员,一起来打造这样的平台,使其真正成为净土。

    北京律协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雪华律师谈到,在外国仲裁机构也很难找到一个中文熟练的、了解中国法的仲裁员,而且规则也不符合中方的习惯。希望北仲的仲裁规则在更多方面和国际接轨,和国际规则,比如示范法,结合起来,让外国当事人看到规则后愿意来。相信北仲能够成为世界一流的仲裁机构。

    北京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朱茂元律师建议,北仲加强在内部制度、仲裁员规则、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接受监督、检查、信息反馈方面应当形成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用完善的制度和组织体系来保证裁决的公正,另外借鉴国外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在高效的同时确保裁决的公正。

    北京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清友律师认为现在法院压力非常大,很多上访是因为诉讼出了问题。诉讼经费有限,由国家拨款,而仲裁则不同,它不占国家费用,实际是为纳税人解决问题的。同时他指出中国的调解经验远远不足,国外则有一套非常成熟的体制,所以我们的调解需要更多的发展,值得律师多多关注。

    北京律协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李云丽律师表示,律师应该在道德追求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价值观,调整心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用更加专业的服务共建北仲这个平台。她同时建议北仲有可能的话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化机构,包括国际性的管理咨询机构,来给北仲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

    与会者还就如何加强仲裁廉政建设,打造公平的纠纷解决平台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会议结束前,北京律协副会长巩沙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肯定了北仲在建设多元化争议解决平台方面的努力,希望律师界与北仲合作,推广和宣传仲裁,廉洁自律,保证程序的高效公正。

附:王红松秘书长主题发言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