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Tue Sep 27 12:47:37 CST 2016
2016年9月22日下午,作为本次《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系列发布会的最后组成部分,《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中国房地产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的发布会如期举行。
《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陈守海副教授作为《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活动的主持人,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利宾律师作为发言人,北京华信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晓明女士和斯伦贝谢中国区企管法规部总经理齐晓东先生作为点评人,对2015年中国能源行业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以及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度交流。主持人陈守海副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撰写情况,并指出《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已经成为了北仲的名牌产品。
作为发言人,张利宾律师回顾了2015年能源行业的发展情况、能源行业的立法和政策、典型案例以及热点问题。张利宾律师指出,中国电力行业、油气行业的改革没有充分展开,立法进程缓慢,导致这个行业的纠纷频发,但是裁判者却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可以遵循。对于能源领域的热点问题,张利宾律师指出,市场上原油进口和LNG进口业务活跃,法律界和实务界对原油贸易合同和LNG买卖合同的研究还没有跟进,未来争议会频繁出现,仲裁将成为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而目前国际仲裁多集中在SIAC,国内的仲裁机构应加快培养相关仲裁员队伍。张利宾律师同时强调,“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也是2015年的热点问题,但是它既不是国际条约,也不是合同,只是一个战略概念,对于律师或法律从业者而言,怎样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进过程中仍然保持一个冷静的头脑,在帮助企业对外走出去的时候获得法律上的保护,是值得大家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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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陈守海副教授主持) |
(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利宾律师发言) |
作为点评人,李晓明女士认为,《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内容丰富,条理清晰,关注了行业热点,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关于能源领域的立法问题,李晓明女士认为能源领域的立法因为涉及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其过程一直都很漫长。李晓明女士同时指出,法律的缺失事实上说明仲裁更适合作为能源领域的纠纷解决方式,因为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仲裁庭还可以依照行业惯例作出公平裁判。
作为点评人,齐晓东先生认为《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涵盖面十分广泛,包含了石油天然气、电力、矿产等各方面的变化,又深入浅出地介绍了2015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包括政策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的认定等问题。齐晓东先生同时也指出,油价的变化和中国反腐败斗争对上游勘探开发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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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信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晓明女士点评) |
(斯伦贝谢中国区企管法规部总经理齐晓东先生点评) |
结合发言人和两位点评人的分析,主持人陈守海副教授指出,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虽然没有一步到位,但是整体是都在进步,因此,他对中国能源行业的改革还是持乐观态度的。
《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会
在《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会告一段落后,《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会继续进行。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律师作为《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活动的主持人,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律师作为发言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济师马素艳女士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辛松梅女士作为点评人,对2015年中国建设工程行业的概况、主要法律变化、重大工程纠纷案例以及学术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精彩梳理。
主持人赵杭律师首先介绍了北仲在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领域的领先地位,并指出建设工程的年度观察一直是北仲《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系列发布会中的重头戏。
作为发言人,谭敬慧律师围绕PPP观察、工程观察和工程争议三个内容对2015年中国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简明扼要的梳理。PPP作为2015年中国建设工程行业的热点话题,谭敬慧律师在发布会上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梳理。在PPP观察中,谭敬慧律师介绍了PPP项目最新立法规制、融资新政、园区开发PPP项目的法律理解以及PPP项目合同效力与仲裁路径。她也结合自己参与的PPP示范项目评审的经验指出,政府应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城投公司、地方交投公司不能成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对于PPP项目的仲裁路径问题,谭敬慧律师认为应将PPP项目中的行政许可活动和民商事的活动分离。对于工程领域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施,谭敬慧律师指出,合同约定的程序问题、环境保护问题、仲裁机构的选择以及争议解决都可能成为中国企业在走出国门时面临的挑战。关于工程纠纷的新特点,谭敬慧律师指出,工程领域的技术性和金融性大大增强导致纠纷更加复杂,争议解决的难度也不断升级,她号召大家共同学习、探讨。最后,谭敬慧律师表示,2016年是PPP的实施年,建设工程从业者还是要保持头脑清醒,找到好项目、好伙伴再决定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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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律师主持) |
(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律师发言) |
作为点评人,马素艳女士首先高度赞赏了谭敬慧律师主笔的《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她认为,该年度观察无论从涉及范围到法律理论,再到法律技术都可以用无可挑剔来形容。马素艳女士随后就PPP项目国内风险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将PPP项目的风险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并认为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加强管理予以化解,只有化解不了的才会产生纠纷,而系统性风险无法消解,只能转移,比如经济下行,就会导致银根紧缩,从而导致违约突然增加,争议就会产生。马素艳女士同时指出,对于PPP项目争议解决方式,很多地方政府都倾向于选择地方法院,但是北仲集结了一批相关领域专家,她建议北仲要加强宣传,争取在PPP项目的纠纷解决领域发挥自己的优势。
作为点评人,辛松梅女士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对《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进行了解读。在微观层面,辛松梅女士认为,观察报告中的重大工程纠纷案例解读和学术热点的分析为读者提供了具体的问题解决思路,她作为仲裁员在办理一些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也会因此受益。而在宏观层面,辛松梅女士认为,根据观察报告对2015中国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国家法律政策环境的解读,PPP模式的进一步落实发展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推进将对建设工程企业产生巨大影响。受到上述两个政策的影响,未来争议案件的起因性质和纠纷解决的复杂性可能会产生重大变化。她结合自身的经验进一步指出,建筑企业很多的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是单纯地通过市场承接总承包合同来取得,而是通过和政府之间的投融资带动来取得。因此,辛松梅女士指出,在PPP模式下,整个承包业务量会增多,但是产生的纠纷的性质和争议点会有所不同,面对这种情况,作为法律从业者,可能需要对投资领域、融资领域,以及由此带动的施工业务的特殊性进行系统的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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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济师马素艳女士点评)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辛松梅女士点评) |
在发言和点评环节结束后,赵杭律师对上述精彩的分析作了简要的总结,赵杭律师认为,伴随着PPP模式的不断发展,以后传统意义上的施工合同纠纷的比重可能会越来越低,但是由于PPP模式所导致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而基于PPP模式项下的纠纷的可仲裁性以及联合体形式在诉讼仲裁中的主体资格问题,值得学术界和实务界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中国房地产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会
承接《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会的是本次北仲《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系列发布会的最后一个版块——《中国房地产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的发布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专委秘书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先生作为《中国房地产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发布活动的主持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永泉律师作为发言人,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峰教授和四方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郑惟女士作为点评人,对2015年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概况、主要法律变化、典型案例以及行业和学术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主持人康俊亮先生认为房地产行业涉及的产业链比较长,如果能够有效的地将法律逻辑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逻辑相结合,一定可以取得最佳的争议解决效果,随后,康俊亮先生简要介绍了本次发布会的发言人和点评人。
发言人邓永泉律师通过对五则房地产案例的具体解读,强调在合同签订时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并指出应当如何进行风险控制。他还通过案例的解读与在座观众分享了自己的诉讼、仲裁技巧以及对裁判机构的裁判方法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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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协会法专委秘书长康俊亮先生主持)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永泉律师发言) |
作为点评人,结合邓永泉律师的案例分享,许德峰教授指出,房地产争议解决是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律争议的解决,包括合同的争议、公司的争议、股权类型的相关争议等等。许德峰教授也同时提出,公司内部的争议在未来是不是也可以采用仲裁来解决,值得讨论和思考。对于房地产争议解决在2015年的发展,许德峰教授用“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进行概括,他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分化的市场,一方面,一、二线城市房地产企业在不断挣钱,另一方面,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企业却面临着困境,也因此产生了两大类的纠纷,一、二线房地产市场的纠纷体现在违约争议,而三、四线房地产市场的纠纷则体现在退房的争议,而对于不同类型的争议,应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作为第二位点评人,郑惟女士特别强调了境外投资的商业模式与法律架构相匹配的问题。郑惟女士同时指出,房地产存在不同的开发模式,房地产商的合作开发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在这种模式下,很多纠纷特别是涉及合作开发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能无法由仲裁来解决。此外,郑惟女士指出,近年来房地产行业金融化趋向比较明显,开发商开始采用信托计划等进行直接融资,由此产生了房地产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更加复杂化,期待实务界及学界各位专家共同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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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峰教授点评) |
(四方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郑惟女士点评) |
至此,持续两天的《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系列发布会圆满结束。在各场活动中,参会嘉宾均在上述主讲人、点评人精彩演讲和点评的基础上,围绕专题所涉领域的报告内容,就该领域的最新专业问题和发展趋势与主讲人、点评人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使得发布会更具互动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是北仲推出的第四本系列年度观察,由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公开出版。《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以大量详实的最新资料对中国商事争议解决行业在2015年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研究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发展进程的实务资料。
目前《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7)》的编写工作已经启动,北仲热忱期待各界人士的参与支持,并希望与会嘉宾对年度观察所指出的不足提供宝贵的完善建议,北仲将力争为中国及世界奉献关注前沿,贴近实务,内容丰满,观点鲜活的年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