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工程研讨会(第一期)”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 Mon May 22 18:18:38 CST 2017   供稿人:田建华、邓锐

2017年5月19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主办的“国际工程研讨会(第一期)”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来自大型工程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所等单位专业人士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2013年秋天,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倡议。4年来,“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日前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更是为这项伟大事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备受瞩目,国际工程落地项目方兴未艾;北仲作为国内领先的仲裁机构,本次国际工程研讨会是对国家战略的积极响应和深耕专业领域的大胆尝试。

黄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林志炜秘书长致开幕词

本次会议由北仲仲裁员黄瑞女士主持,北仲林志炜秘书长致开幕词;林志炜秘书长首先就各位专家拨冗参加本次会议表示感谢,并阐述了北仲召开此次研讨会的初衷和目标。林秘书长表示:第一,展开国际工程争议解决的系统研究和探讨,既有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战略背景,也是北仲作为工程建设争议解决领域领先机构的责任所在,更是对“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挂牌的有力回应,机构对国际工程领域“既有关注,也有需求”;第二,在具体的业务领域中,北仲一直希望打造有力平台,对工程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以达到北仲服务企业和当事人的目标,完善北仲在审理国际工程案件中存在的短板,提升自身审理能力和审理水平;第三,希望此次国际工程研讨会今后要做成系列品牌,定期回应当事人和仲裁员的需求,不断推出成果,为该领域作出北仲应有的贡献。

林秘书长致辞后,与会专家围绕国际工程建设中的风险概述、案件处理、项目资金、保函和责任限制等精细内容展开精彩演讲和交流。

主持人黄瑞女士首先向研讨会报告了筹划此次研讨会时针对内部仲裁员所做的“调查问题单统计”的情况,从“项目交易形式”、“项目交易方式”“项目资金来源”“中方企业合同角色”“中方企业性质”“项目行业类别”“争议解决”“关注问题”等八个方面反映了北仲仲裁员目前在国际工程项目中遇到的瓶颈、难点和重要关切。

之后,黄老师向研讨会作了《国际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的演讲,黄老师首先对“走出去企业”进行了科学总结和归类,大体分为建筑施工企业、装备制造企业、设计院、外贸企业、外经企业等,然后从项目风险各个阶段(项目论证、合同订立、生效履约、索赔和争议处理)的特点出发提出建议;再次,从当地国家和国别风险等角度阐释了国际工程项目不同维度的风险侧面;最后,结合自身经验,指出法律风险管理应该凝练成“体系化”,认为风险防控不仅仅是律师的事,而应该建立全方位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应该是从最开始项目论证的决策者,一直到最后项目收尾的项目经理,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够有法律风险意识。黄老师的演讲结合了7个经典的案例,在演讲结束时,她向与会人员提出了自己曾经思考过的“关于FIDIC99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的一个问题”,即关于“业主风险”和“不可抗力”条款的识别和运用问题,引发了大家的深思。

秦玉秀总经理发言

随后,来自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北仲仲裁员秦玉秀女士就《国际工程仲裁案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演讲。秦玉秀总经理主要从仲裁协议的约定、索赔程序性瑕疵、工期问题和合同价格问题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特别指出了仲裁语言的选择对于证据认定和仲裁地选择方面的影响,以及在国际仲裁中仲裁庭对于工期抑或造价鉴定所采用的与国内仲裁不一样的做法。

任傲雪高级采购官发言

来自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采购官任傲雪女士从一个全新的视野——多边金融机构的角度表达了对于国际工程项目领域的关注。她首先向研讨会介绍了亚洲开发银行的基本情况,然后从亚行融资项目的管理模式、亚行中国项目的采购管理、亚行采购政策改革等三个方面介绍了亚行对于国际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以及亚行中国的采购现状,在她的演讲中,对于一个“好的投标人”界定的首要标准是“诚信”和“不造假”,并且详细解释了“制裁名单”制度,任女士的发言给会议带来了全新的视角和维度。

史红雨副总经理发言

同样来自大型央企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控与法律事务部常务副总经理史红雨,带给大家的是一个更加具体的话题——国际工程项目当中的保函和责任限制问题。首先,史女士对保函在新时期的分类提出了进一步的标准,除了传统的EPC承包商会遇到的主要保函种类外,还有人身性担保(常见如PPP项目中)、付款担保、第三方信用担保等;其次,她着重提到了关于保函的有效期、撤回、生效等问题;再者,史女士结合自身实务工作经验,阐述了“责任限制”的板块划分以及业主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下难以通过责任限制实现承包商利益的百分之百保护等观点;最后她还提到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在项目实施时对于保函可能会提出的修改性建议等。

张拉柱先生分享

原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张拉柱先生在自由讨论环节分享自己对国际工程的感悟时提到,我们国家的国际工程发展史用四十年左右光阴基本可以媲美国际老牌公司,在体量和质量上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指出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理应保持学习的心态,并结合自身经验、毫无保留地分享了自己对国际工程的几点理解:第一,“一国一策”的工程管理制度决定了国际工程项目本身的与众不同;第二,远离国内“后方基地”的舒适区,很多在外工程公司容易用“国内思维”“国内经验”照搬到国际工程实践中去,没有意识到“文化的差异性”;不重视事前风险控制、尽职调查,而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今天必须要花的钱上”;习惯性“内部联合”,轻视全产业链经营和“外部合作”;第三,在争取国际工程合同模式的核心条款中一直处于弱势状态;第四,张先生赞扬了北仲在国际工程争议解决模式探讨中“开了一个好头”,并且强烈呼吁:软实力意识的觉醒是国内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功课,在一带一路大背景下,中国企业特别是承包企业应牢牢掌握规则输出的主动权,在质量和制度建设上稳扎稳打,增强议价能力,抓住政策红利和时代先机,为一带一路战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丁建勇处长总结致辞

北仲业务一处处长丁建勇再次感谢了四位专家的真知灼见和与会嘉宾的精彩发言,重申了这次会议的召开背景:既是响应国家战略号召,也是北仲对国际工程争议解决经验的再整理、再反思,同时也指出北仲在国际工程争议解决领域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此次国际工程研讨会是第一期,以后会根据争议解决发展的需要将其打造成国际工程经验的分享平台、专题研究的集思之所、群策群力的系列精品,为国家“一带一路”宏伟战略的实施提供素材。

国际工程研讨会的举办是顺应时代潮流的理性选择,也是北仲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国际工程争议解决服务、推动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发展的必然之路;通过此次会议的举办,梳理了实务界对于国际工程领域的问题与担忧,也初步总结了仲裁届关注的细节与需求;国际工程研讨会将定期呈现最新研究成果、搭建系列展示平台,尽力为“一带一路”战略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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