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LNG价格复议,畅谈ADR实务经验
记“LNG价格复议谈判和争议解决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Wed May 24 18:41:20 CST 2017

2017年5月23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澳天然气技术伙伴关系基金北方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澳基金培训中心)联合主办、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天然气论坛:LNG价格复议谈判和争议解决国际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次会议旨在通过国际性、跨专业研讨,促进我国油气企业善用LNG价格复议机制,进而推动我国天然气产业良性发展。本次研讨会由国际知名争议解决人士及油气企业负责人作为演讲/与谈嘉宾,来自政府部门、裁判机关、研究机构、油气公司等单位的50余名专业人士参与会议。



活动现场

研讨会由中澳基金培训中心主任陈守海博士主持,其首先对到会嘉宾及会议宗旨进行了简要介绍和说明,并指出,在我国油气体制改革背景之下,本次会议恰逢其时并意义深远。

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陈守海博士主持

继而,由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先生向与会嘉宾致欢迎辞。林秘书长结合对北仲历史积淀及发展现状的概述,表明北仲愿为油气行业争议解决不断蓄力、更好服务的决心;并指出,本次会议在政府主管部门参与之下,相关议题或能获得更多关注,我国企业利益将能得以更好维护。

随后的主题演讲环节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着眼LNG贸易实务,第二阶段则侧重争议解决。



李遥女士发言
Anthony Way 先生发言

在第一阶段的研讨中,思亚能源创始人、总裁李遥女士首先就“国内外LNG贸易形势”进行发言。其认为,天然气价格全球市场尚未形成,而LNG在天然气贸易中占比较小;第二轮LNG贸易大幅度攀升于去年拉开序幕,中国为全球LNG需求最大贡献者。基于对LNG贸易形势的分析,其还指出,未来两年将是贸易采购和合同复议的“黄金窗口期”;而“三桶油”以外的我国“第二梯队”LNG参与公司,将在国际油价下跌、国内改革深化的背景之下逐渐崛起。紧接着,作为能源合同公司主管和执行合伙人的Anthony Way 先生,围绕“LNG长期合同中的定价机制”作专题演讲。其通过对LNG合同订立情况历史数据的分析,指出:传统的亚洲LNG买家需求减少,需求不稳定性增加;欧洲LNG在市场化之下,其价格复议较为常见。关于长期LNG定价,其认为,在买家通过“照付不议”保障付款的合同中,LNG流动性易受阻;而定价的趋势仍是“供过于求”。



Edward van Geuns先生发言
Ana Stanič女士发言

随后,荷兰百思通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办事处合伙人Edward van Geuns先生同与会嘉宾分享了“Petronet Vs. RasGas”谈判案例的始末,并认为该案例具有里程碑意义。基于对该案例的分析,其进一步指出,价格复议绝不简单,而是一项复杂机制;企业需依靠专业人士的经验及判断,制定应对之策;价格复议宜尽早提出,仲裁阶段的谈判地位将很难改变。E&A律师事务所创始人Ana Stanič女士之后以“欧洲LNG价格复议的经验”为题发言。在其看来,典型的价格复议仲裁通常由两个阶段(有时为三个阶段)组成,包括价格复议的触发、价格公式的修改、公式价格的实施等。而典型价格复议条款中的“触发因素”包括买方市场发生某种状况、该状况超出双方控制、此状况造成买方市场发生巨变等。

陶景洲先生发言



冯璞女士发言
张利宾博士发言

第二阶段的主题研讨,首先由美国德杰(Dechert)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陶景洲先生围绕“LNG价格纠纷:专家裁决或仲裁”分享经验。其认为,解决价格争议最为有效的两种方法为“专家认定”和“国际仲裁”;同时,该二者存在较大差异:专家认定只涉及技术问题,其不能“自裁管辖权”,且约束力也较为有限。而较之于一般仲裁,LNG仲裁中的双方可能均未违约、仲裁庭的裁量权也可能更大、专家证人的作用更为明显、且其解决的问题更多指向未来。之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区主任冯璞女士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油气仲裁机制”为题发言。冯女士着重介绍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规则的亮点,包括“多份合同合并仲裁”机制、“早期驳回制度”、“紧急仲裁制度”、“仲裁-调解-仲裁”机制等。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利宾博士随后就“对中国企业如何进行LNG价格复议谈判的思考和建议”向与会嘉宾分享了体会。其认为,目前已处于重启谈判的黄金窗口期,而该窗口期可能仅2-3年,中国企业亟需把握形势尽快启动价格重新谈判;并进一步建议,中国企业应对已签订的LNG长期协议进行梳理、列出明细,对于价格明显偏高的协议着重审查是否有重新定价、不可抗力等条款。





嘉宾研讨

在此之后,与会嘉宾在张利宾博士的主持之下,以“圆桌会议”形式,围绕“企业签订LNG长协的考量”、“LNG合同准据法的选择”、“国外价格复议的操作”、“价格复议条款缺位的处理”、“亚洲交易中心的构想”等议题进行了深度讨论,嘉宾发言踊跃、现场气氛热烈。

圆桌讨论之后,陈守海博士就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最后,本次研讨会在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部分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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