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Mon Jan 29 15:19:59 CST 2018 供稿人:王唯一
2018年1月25日,2018年第2期仲裁员沙龙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主要问题”专题讲座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沙龙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处长王翔先生就2018年1月施行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解读。本次沙龙共有140多位业界专业人士参加。
会议现场
本次沙龙由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北仲仲裁员宋燕妮女士主持。宋燕妮女士先介绍了这部新修法律的过程。她提到,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是在2017年11月4日,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以148票赞成,一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系该法自1993年12月1日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必然会对商事运作具有重要影响。接下来,宋燕妮女士向大家介绍了主讲嘉宾王翔处长。她介绍道,王翔先生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任职20年之久,经验丰富,全程参与了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法,了解该法修订的背景和立法宗旨。最后,她代表与会者欢迎王翔先生发表主题演讲。
宋燕妮女士主持
王翔先生首先表示了对主持人、主办方和现场听众的感谢,随后进行了主题演讲。他首先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沿革入手。他提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道,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加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此次修法也体现了中央的精神,对基本规则进行了相应的完善。
王翔先生讲座
接下来,主讲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此次修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主要谈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本次修订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进行了调整,已经由《反垄断法》和《招标投标法》予以规范的行为在此修订中予以删除,从而与相关法律更好衔接,还结合案例和司法实践中的反馈对此次调整的背景做了详细介绍。其次,主讲人指出,此次修法从两个方面特别完善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是完善了相关行政权的规定,在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权进行一定扩大的同时,也在程序上对其行使做出了必要的限制和规范;二是对法律责任进行了完善,例如,参照《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做法,允许在情节轻微等情形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以避免行为与责任不匹配。最后,主讲人重点结合新法第二章的具体法条,重点分析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的含义和相关的立法背景,如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秘密行为和有奖销售行为等。其中,主讲人还结合司法实践和现实中显露的问题,着重对新增的互联网专条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分析。
其后,在宋燕妮女士的主持下,参会者就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了提问,王翔先生均予以耐心细致的解答。整个沙龙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观众提问
仲裁员沙龙作为北仲仲裁员的交流平台,已经成功举办了144期,成为法律人士经验分享、实务讨论、法律研究的重要平台。今后,北仲还将持续开展与争议解决实务有关的主题沙龙,以期不断提升仲裁员处理案件的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