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Fri Jun 15 20:07:18 CST 2018 供稿人:田建华
2018年6月13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和瑞典曼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曼斯律所)共同主办的“第二期国际建设工程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来自大型涉外工程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所等单位八十余专业人士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由曼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Jakob Ragnwaldh律师主持,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致辞;Jakob Ragnwaldh律师表达了对与会嘉宾的欢迎,并对北仲前期组织本次活动表示感谢;之后,他对曼斯律所以及演讲嘉宾进行了介绍;在致辞中,陈福勇副秘书长首先就各位专家拨冗参加本次会议表示感谢,对与曼斯律所共同举办本次研讨会表示期待;随后,他回顾了北仲近年来处理工程类案件的翔实数据以及去年该系列研讨会的盛况,他表示:北仲一直密切关注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在工程建设研究及其争议解决领域有丰富的积累,常年以专业小组、专业沙龙、专题研讨的形式紧跟行业热点,同时提到海外建设工程与国内工程建设争议解决属于不同的领域;积极研究、回应国内外当事人对海外工程争议解决需求,是举办国际建设工程系列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和初衷,并期待本次研讨活动圆满成功。
(Jakob Ragnwaldh律师主持)
(陈福勇副秘书长致辞)
陈福勇副秘书长致辞后,与会专家围绕国际建设工程中的常见争议类型、如何避免和防范争议等精细内容展开精彩演讲和交流。
首先,曼斯律所合伙人Johan Granehult律师围绕“如何避免及防范建筑工程争议—合同管理、索赔准备、启用专家等”的主题进行了主旨分享。他首先从日前瑞典的一份商报截图出发,指出中国承包商在全世界有巨大的市场,并以详实的数据为基础,预测在全世界范围内基础设施投资将在接下来的15年内翻倍增长;随后,他分析了建筑工程项目中如项目延迟、成本超支、承包商经常亏本、巨型项目经常失败等常见风险,并详细剖析了建筑行业中争议频发的原因以及常见索赔类型,结合实际案例和资深执业经历分析了索赔失败最常见的原因;最后,他就如何提高索赔的胜算、如何在诉讼以及替代性争议解决当中启用律师及其他专家发表了看法,他强调了合同管理在预防以及处理争端过程中的作用,建议工程企业务必重视律师或者内部争议解决专家尽早介入纠纷甚至是合同签订的作用,为可能发生的争议作好准备。
(Johan Granehult发表主旨演讲)
之后,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孙巍律师对Johan Granehult先生的演讲进行点评。孙巍律师对Johan Granehult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在此基础上分享了自己的三点想法。首先,重大国际工程领域案件需要中国律师的参与,中国律师对于组建中国承包商国际建设工程纠纷争议解决团队以降低国际合作的成本有更大作为空间;作为企业,要善于找合适的律所和律师做国际咨询,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解决争端和争议;其次,签订合同要着眼于整个争端解决体系,选择能够为自己所用的仲裁规则和仲裁机构、选择值得信赖的仲裁机构,重点在于选择对于己方有利的仲裁规则,他特别提到北仲仲裁规则尤其是北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对于处理工程行业雇主和承包商关系、索赔与反索赔均具有重要意义;孙律师还提到作为当事人和代理人要妥善处理并适应同一国家不同辖区的争端解决方式的迥异,作为仲裁员要积极转换在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中角色转换,如怎么摆正在Dispute Review Board(DRB)以及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DAB)中的位置,并且发挥仲裁员库资源在该两项工程争议解决方式中的作用;最后,海外建设工程签订合同过程中要了解合理设计合同架构,最大化的控制风险。主持人JakobRagnwaldh随后补充了介绍了紧急仲裁机制,呼吁大家了解紧急仲裁,具备紧急仲裁思维。
(孙巍律师点评发言)
茶歇后,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部副总经理、北仲仲裁员李志永先生,结合自己在国际一线处理争议的经历进行了点评演讲,他首先强调了建设工程项目索赔证据准备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处理的争议案例,分析了建设工程项目因为标的额大、争议处理时间长、涉及主体多而产生的复杂性,并且指出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合同管理做的不好,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角色就只能是“临终关怀”而非“救火队长”;他提到,曾有机构做过调查,有49%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专家支持+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处理海外工程争议,中国工程企业海外工程业务量很大,中国本土的仲裁机构以及行业内人才培养大有可为;他还强调,工程领域经典索赔公式需要有人沉得住气去制定、静下心去执行,尽管有时候仅仅是一些表格,但是一线人员千万不要小看这些看似简单的文件,里面反应的都是实践的智慧,也是索赔专家多方研制出来的索赔公式的依据。最后,李总也建议北仲以及行业内专家人士可以共同推动该领域国际国内人才沟通渠道、并可尝试制定行业指导解释或者规则释义,推动国际工程建设行业争议解决的规范发展。
(李志永副总经理点评发言)
随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合约法律部总经理徐芊芊女士进行点评演讲。她首先从涉外大型承包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角度,分享了近10年中方企业走向国际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以及索赔时的心路历程,并指出争端解决的目的不在于官司打得多漂亮,而在于是否有完整的证据链、是否有体现客观情况而非个人表态的会议纪要以及随时随手的书面记录,这些才是索赔的基石;在细节上,徐总分享了在海外搜集证据的途径以及注意事项,提到要善于利于“公开信息”进行尽职调查,比如观察气象站的记录、项目基地的当天降水量、当天的报纸关于天气的记载、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等,以此来推导己方索赔公式是否成立或者是否能够形成有力的抗辩。最后,她总结到,更大范围的中国企业和中国资金出海,承包商包括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结伴走出去,可供选择的国内仲裁机构、可供谈判的仲裁语言和仲裁地、更加熟悉国内背景的中国专家和仲裁员,都很值得期待。
(徐芊芊总经理点评发言)
(与会来宾提问)
在互动环节,与会嘉宾围绕欧洲主要国家核电及其基础设施政策、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国际与国内工程争议解决的异同、不同法域承包商和业主混合过错惯例的异同以及工程投资领域证据记录和保存的不全面性是否属于管理上的天生缺陷等多个问题展开充分交流,现场气氛活跃。
(现场交流环节)
北仲作为国内领先的仲裁机构,致力于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服务并推动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的发展;国际建设工程研讨会系列是北仲加强国际建设工程及其争议解决领域研究的重要平台,本期研讨会的召开,梳理了海外工程中备受关注的合同管理、索赔准备、启用专家等核心程序事项,也进一步回应了该领域的市场需求;欢迎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北仲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积极参与北仲组织的各类活动。亦欢迎关注北仲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