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Tue Oct 23 15:52:21 CST 2018 供稿人:王瑞华、汪衍
2018年10月22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主办的“建设工程工期鉴定与仲裁”专题沙龙(2018年第11期,总第153期)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期沙龙邀请了北仲三位资深仲裁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大平先生、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佐民先生、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女士担任主讲嘉宾,吸引了包括北仲仲裁员、知名律所、企业、高校等在内的百余名争议解决专业人士的现场参与。沙龙由北仲丁建勇副秘书长主持。
沙龙现场
丁建勇副秘书长就沙龙活动背景向大家做了简要介绍。他指出,建设工程工期鉴定与仲裁课题是北仲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之一,该课题旨在通过对工期鉴定、工期索赔等建工领域疑难问题的研究,形成规范、具有指导意义的工期索赔及其争议仲裁指南(暂定名,以下简称《指南》)。他指出,工期鉴定与仲裁课题重点关注的是鉴定机构的资质、工期鉴定的范围、工期鉴定的原则与方法、工期鉴定的程序共四方面的问题。
丁建勇副秘书长主持沙龙
张大平副董事长以实证数据为切入点,展示了工期鉴定的需求体量与发展程度之间的突出矛盾。他指出,目前国内建工领域缺乏权威的工期鉴定原则与方法,大多依赖于专家的主观经验判断,且缺少对工期鉴定的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张大平老师就国内外研究现状向大家做了集中梳理。
张大平副董事长发言
吴佐民副主任指出,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密切相关,且绕不开工料测量、工料计划,所以工期鉴定课题的表现形式应与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相契合。他认为,国内工期管理缺乏管理制度与技术体系,且实用性较差,造价工程师一般不具备工期管理能力,造成造价咨询能力退化,工料管理脱节。国内工期计划多基于甘特图形式,多是以包代管,细化程度不足。在此背景下,本课题形成《指南》的课题成果恰逢其时。吴佐民老师以《指南》的总则、主要术语、基本规定为重点,简明扼要地展现了《指南》的重要内容与指导意义。
吴佐民副主任发言
随后,张大平副董事长进一步指出,工期鉴定的方法选择应考虑合同要求、分析目的、数据来源的有效性与可靠性、争议额度、复杂性、时间、与委托人的协商结果,综合应用计划影响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窗口分析法、实际与计划工期对比法、影响事件剔除分析法,在确定开、竣工日期及合同工期,处理工期延长、时差、共同延误、赶工及补偿、减损等方面,遵循相关的准则。他指出,工期鉴定技术分析流程包括延误事件的识别、进度计划的查找、关键线路的分析、开竣工日期及合同工期的认定、分析方法的选择、工期延误责任矩阵的建立共六部分的内容。
接下来,谭敬慧主任采用数据分析的形式,明确了工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重要位置,也展示了工期鉴定在争议解决领域的窘境。她指出,此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分别以顺延时间、赔偿损失为诉求。工期纠纷的核心是事件、损失、因果关系、请求权,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包括合同条件与事实履行、关键线路的确定与认定、风险事件的确定与工期计算的认定、工期与费用索赔请求的认定,总的特点是专业化程度高、法律性较强。
谭敬慧主任发言
工期鉴定行业的技术性强,往往需要专家证人的参与,当事人又对争议解决的费用、耗时等方面具有期待,这使得仲裁作为工期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之一的益处是不言而喻的。但同时,在推进工期纠纷争议解决的过程中仍有一些阻碍,如工期确定困难、索赔事项繁杂、请求抗辩双重依存、混合责任难以划分、纠纷解决成本巨大、工期证据管理不全。谭敬慧老师就举证责任、工期鉴定、专家证人与大家进行了经验分享。
嘉宾发言结束后,现场观众与嘉宾们在问答环节就实践操作中工期的确定、方法的选择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在丁建勇副秘书长的主持下本次沙龙活动圆满结束。
主讲人现场互动
现场观众提问
现场观众提问
现场观众提问
嘉宾合影
仲裁员沙龙作为北仲仲裁员的交流平台,已经成功举办了153期,成为法律人士经验分享、实务讨论、法律研究的重要平台。今后,北仲还将持续开展与争议解决实务有关的主题沙龙,以期不断提升仲裁员处理案件的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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