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

发布时间: Thu Oct 24 16:17:14 CST 2019

前  言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内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一年。这种变化不仅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争议解决现状。

“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美贸易摩擦”都成为2018年的关键词。《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以下简称《年度观察(2019)》)对于不同行业在过去一年的争议解决状况的分析也印证了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例如,在《中国房地产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中,作者通过案例介绍了一、二级项目联动情况下发生的争议,并对新形势下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可能引发的争议进行了展望。在《中国投资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中,作者则围绕投资协议展开,介绍了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各行业盈利能力低于预期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关于回购条款以及固定收益条款的争议。《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围绕中国能源企业的海外并购展开,介绍了中国能源产业“走出去”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则结合“中美贸易战”阐述了中国企业“走出去”应当更加关注各国的法律环境和贸易保护措施,规避合规风险。

推进简政放权和对外开放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国际局势的重要手段。《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中,作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颁布,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施工合同备案两个重点,介绍了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建设工程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国金融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则结合中国政府对于期货市场的开放以及金融机构外商准入的放宽,分析了中国政府继续加大金融投资市场对外开放的思路与决心。

应对新形势、新问题的重要的改革措施还表现在监管的不断完善。在《中国影视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中,作者围绕监管部门清查影视行业阴阳合同、偷漏税等问题,分析了天价片酬、互联网信息监管措施对于影视行业及其争议解决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中国民用航空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中,对于无人机的管理以及对于低空空域管理的改革,都体现了监管部门应对新技术、新环境进行的有益探索。

同样地,对于争议解决行业来说,不断适应新的环境和形势变化也是自身不断发展的需求。《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19)》中,设立案外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先予仲裁”及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都是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并规范中国仲裁以及商事争议解决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商事调解年度观察(2019)》通过介绍“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新加坡调解公约》的起草、仲调对接机制的完善反映了中国争议解决从业者寻求中西结合的独特的中国调解发展之路的不懈努力。而在《中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介绍了“单一颜色商标”“声音商标”以及跨国企业在中国进行的知识产权案件等知识产权领域新问题以及中国法院和知产案件审判新举措。

记录商事争议解决发展历程,展现商事争议解决发展状况,探索商事争议解决未来发展的路径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自2013年以来坚持组织编撰《年度观察》的初衷。《年度观察(2019)》延续了往年的体例,包含了商事仲裁、商事调解以及建设工程、房地产、能源、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影视、民用航空等十一篇报告,通过对于2018年度各领域法律法规、监管环境、裁判思路的总结分析,评述、归纳各领域争议解决发展状况,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2019年,基于《年度观察》的高峰论坛将首次来到北美,走进纽约、旧金山和多伦多。同时,在往年香港高峰论坛的基础之上,今年的亚洲高峰论坛将分别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吉隆坡三地举办。通过更广泛的分享,北仲意在不断繁荣中外法律业界的对话,展示中国仲裁发展的最新成果,为中国乃至世界争议解决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也热忱期待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参与到《年度观察》的工作中来,共同推动中国争议解决进步,共同享受《年度观察》和中国争议解决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当然,《年度观察》从撰稿、翻译、出版发行及举办高峰论坛,每一步都离不开付出辛勤劳动的作者团队、评审专家、编辑团队、翻译人员、出版者和发布工作人员对争议解决事业的热爱、执着和奉献,亦得益于国内外业界人士对于《年度观察》的支持、肯定,抑或批评与指正。

最后,《年度观察》编委会谨对参与及关注历年《年度观察》的各位专家、合作机构以及广大读者致以由衷的感谢!

《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编委会

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19)----------------------- 王雪华 刘 净 邢 媛 

中国商事调解年度观察(2019)---------------------- 费 宁 蒋 弘 刘 京 

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周显峰 郑艳丽 王树柠

中国房地产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赵 平 马志成 夏明亮 陈 锐

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张伟华

中国投资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鲍 治 李海峰 王泽坤

中国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刘 炯 汤旻利

中国金融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陶修明

中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胡 科 赵 烨

中国影视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张 峥 刘 鹏 刘玉枝

中国民用航空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9)------------高 峰 金 喆 牟昱城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