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Tue Mar 31 08:30:00 CST 2020


2019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受理案件的数量与标的额再次大幅增长。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北仲合理协调研究、培训和宣传拓展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为了提升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仲裁员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提高机构公信力,2019年,北仲着力进行制度建设,出台或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使得对案件和仲裁员的监督、对机构的管理、对当事人的服务更加规范化。现结合2019年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总体情况(含调解中心)

1. 仲裁受案情况

(1)仲裁受案数量



(2)仲裁案件标的额



全年受理案件标的额分段统计




(3)仲裁受案类型




2. 仲裁结案情况

(1)仲裁结案数量

2019年共审结仲裁案件5868件,同比增加1743件,增长率为42.25%。结案数量的增加量与立案数量的增加量基本持平。

(2)仲裁结案标的额

全年仲裁结案标的额为959.08亿元,同比增加459.28亿元,增长率为91.89%。

(3)仲裁结案类型

仲裁结案类型统计



3. 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特殊仲裁程序案件、至少一方为外地当事人的仲裁案件情况

(1)国际商事仲裁案件

2019年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含国际商事简易案件)163件,占受案总数的2.42%,同比增加75件,增长率为85.23%;受案标的额69.52亿元,占受案总标的额的7.87%,同比增长22.71亿元,增长率为48.52%。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平均标的额为4265.03万元,其中最大标的额案件为14.62亿元,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案件数量为12件,1亿元以上案件总标的额为54.74亿元,占到国际案件标的额的78.74%。案件当事人涉及美国、德国、吉尔吉斯斯坦、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23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有18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有境外当事人。


(2)特殊仲裁程序案件

2019年,适用全英文程序的案件有3件,包括1件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案件和2件普通仲裁程序案件;适用其他仲裁规则(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案件1件;申请临时措施的案件2件,其中一件的临时措施由紧急仲裁员作出,另一件的临时措施由仲裁庭作出,分别涉及吉尔吉斯斯坦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也是北仲首次作出适用于香港以外地区的临时措施;适用外国法、国际公约或者混合适用法律的案件为5件,其中一件适用中国香港法,一件适用美国纽约州法,一件适用吉尔吉斯斯坦法,一件混合适用中国法及工程所在地吉尔吉斯斯坦法,一件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丰富了北仲混合适用法律和公约的实践。

在案件审理程序方面,一件案件采用了文件披露程序,并使用雷德芬表格;部分案件使用了一号程序令;部分案件实现了证人、仲裁员网络开庭。

(3)至少一方为外地当事人的仲裁案件



其中,来自以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外地当事人所涉案件数量较多(按照案件数量由多至少排序):广东省(554件)、上海市(534件)、江苏省(486件)、天津市(441件)、山东省(416件)、河北省(367件)、浙江省(334件)、河南省(197件)、四川省(181件)、内蒙古自治区(167件)。


4. 调解中心独立调解案件情况

2019年调解中心共计处理27个案件,涉案标的共计4078万元,其中涉外案件2件,独立调解结案26件,调解成功15件,成功率55.56%。


(二)仲裁案件效率

1. 仲裁案件审理用时




2019年审结案件审理阶段分段统计



2. 非工作时间开庭情况

由于2019年案件数量较2018年激增,导致非工作时间开庭的情况再次大幅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三)案件质量

1. 专家咨询会讨论案件情况

2019年,全年共有7件案件做了专家咨询,比前一年度增加1件,其中有一个案件先后做了两次专家咨询。

2. 裁决撤销、不予执行和重新仲裁情况

2019年,北仲没有裁决被法院撤销,有4件裁决被外地法院不予执行,有2件裁决被法院裁定重新仲裁。

(四)仲裁员管理

2019年,参与办案的仲裁员有370人,占仲裁员总数(566人)的65.37%,共9983人次。参与办案的仲裁员中,来自境外的仲裁员12人(同比增长2人,增长率为20%),占办案仲裁员总数的3.2%,共93人次,占所有参与办案的仲裁员人次的0.93%;女性仲裁员有108人,占所有参与办案的仲裁员总数的29.19%,共3451人次,占所有参与办案的仲裁员人次的34.57%。


主任指定仲裁员和当事人共同选定首席或独任仲裁员人次情况



双方当事人直接或通过推荐名单选定首席和独任仲裁员24名,同比减少5人,占首席和独任仲裁员总数(357人)的6.72%。当事人选定边裁仲裁员321名,同比增加23人,占边裁仲裁员总数(357人)的89.92%。其中申请人选定仲裁员1531人次,同比增加470人次;被申请人选定仲裁员848人次,同比增加222人次。上述数据说明当事人、代理人参与选择仲裁员的程度较高。


2019年度共有47起案件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其中,因不存在回避事项,北仲主任决定不予回避的案件有41件;仲裁员主动退出的案件有6件。全年没有北仲主任决定仲裁员回避的案件。

二、委员会决策与监督职能发挥情况

(一)制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2019年4月3日,主任会议书面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议事规则》),《议事规则》明确了主任会议的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现场会议及书面等其他形式的会议审核范围和要求,议题的材料的准备及提交时间,执行副主任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等。


(二)修订执行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2019年1月24日第八次主任会议的决定,薪酬与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对2016年11月15日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执行机构负责人履职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并经11月26日主任会议书面会议审批通过。


(三)修订仲裁收费办法

2019年1月24日,七届八次主任会议和1月26日七届三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修改仲裁收费办法的提议,并授权办公室测算出具体标准后再进行呈报。办公室根据委员会要求,拟定了新收费办法的具体内容,并经6月29日七届十次主任会议和7月4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收费办法的实施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


(四)出台《投资仲裁规则》

2019年1月24日,七届八次主任会议和1月26日七届三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国际投资仲裁规则》立项。办公室拟定《投资仲裁规则》后于6月29日经七届十次主任会议和7月4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五)组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委员会)并展开工作

七届三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试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定》,并指出由组建后的发展委员会对《工作规定》的内容进行适时调整。办公室根据上述要求,完成对发展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顺利召开了2次发展委员会全体会议。


(六)完善办案工作必需的规章制度

七届三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关于执行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综评》(以下简称考核综评),指出北仲办公室领导班子应加强管理。为此,办公室制定了财务制度,信息化制度,行政制度,人事制度,仲裁程序中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等新制度和《裁决书核阅规范》,《民间借贷案件裁判指引》,《财产保全指引》等新规范,并将立案时出具的风险告知书修改为承诺书,同时启动了对员工手册和办案手册的修订工作。


(七)《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系列课程开展情况

在发展委员会杨良宜委员和委员会王红松副主任的大力支持下,由北仲联合国内重点高校合作出品的、以杨良宜先生的仲裁领域著作为基础的高校实务课程《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及《英国合约法》等课程在2019年进一步铺开,继2018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备受在校师生及实务界人士的欢迎、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效后,2019年北仲继续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三校开设了共计4门课程,并在实践中逐渐完善课程管理体系。根据各学校的选课规模,选修该课程的在校学生为183人,而实际上课及旁听的在校学生及实务界人士约330人左右。


(八)中西部奖学金情况

2019年4月和5月,北仲办公室分别与云南大学和兰州大学正式签署捐赠协议。至此,北仲与原定的十所高校全部签订捐赠协议并支付共计100万元资助资金。

在2019年度春季学期,贵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完成奖学金第一次发放。

在2019年秋季学期,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均组织了第一次奖学金评选。西北政法大学则由民商法学院补充资金,组织本科生进行案例分析大赛、研究生进行征文比赛,并在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后,评定了奖学金最终获得者。四川大学完成了第二次奖学金的评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第二次评选也初步完成,目前处于上报其院务会阶段。


三、宣传与拓展情况

(一)常规宣传与拓展情况

2019年,北仲主办仲裁研讨相关会议62次(有据可查的现场参与活动人员达到4281人次,其中公司法务达到750人次,律师达到3018人次,),签约会议3次,协办或者支持办理会议12次。会议主题涵盖了仲裁、调解以及北仲重点发展的九大领域。此外,在投资仲裁、体育仲裁等仲裁新兴领域,会议主题进行了专项的突破。

2019年,北仲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66次,其中发言达64人次;接待来访44次(其中接待外宾20次),共计接待490余人;开展各类培训22次,共计培训约2250人;回复与拓展相关的政府来函达12余万字。


2019年,北仲的客户数据库在原有9000余人基础数据上新增2968人(包含律师、公司法务、商会组织、仲裁机构、使馆人员、媒体人员等职业类别,国籍分布主要为中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吉隆坡、泰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北仲基于《北仲拓展月报》,精选北仲及行业重要信息向数据库中的客户发送了12期北仲月度资讯(含35条中英双语的北仲新闻、82条北仲及行业新闻、56条北仲及行业研究短文),并通过推送专题图片等方式辅助各重点拓展项目及与行业合作项目的执行,有效提高了北仲信息的覆盖率和传播率,增进存量用户对北仲发展的关注度。


2019年,北仲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包含10期专业研究短文在内的各类文章214篇(同比增加20篇),阅读量共计394513次(同比增加251053次,增长率达175%),转发量共计22731次(同比增加13231次,增长率达139%),新增关注人数达7584人,总关注人数达21287人;在官方网站发布新闻及通知176条(同比减少27条),网站浏览量共计989997次(同比增加288922次,增长率达41.21%)。


(二)重点宣传与拓展情况

1. 投资仲裁规则发布

2019年9月,北仲正式对外发布投资仲裁规则,并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仲投资仲裁规则为全球范围内第四部专门的投资仲裁规则,并为首个引入上诉机制的投资仲裁规则。北仲投资仲裁规则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多项创新,在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纷纷启动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北仲投资仲裁规则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份中国方案。为扩大北仲投资仲裁规则的影响力,北仲于2019年5月与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联合举办了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研讨会,邀请了ICCA现任及两位前任主席参加研讨会,进一步扩大了北仲投资仲裁规则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


2. 观察报告发布

2019年观察报告分别在北美和亚太两大区域发布。其中观察报告北美发布活动(多伦多、纽约、旧金山)克服中美经济关系剧烈变化的困难与加拿大Arbitration Place、美国仲裁协会、美国JAMS机构开展合作,举办了三场高质量的发布活动。在活动中,北仲与Arbitration Place签订合作备忘录、与旧金山合作方JAMS机构进一步在北京及新加坡开展了两场后续活动,并邀请到ICCA作为活动支持机构。同时邀请到了国际仲裁行业权威Nigel Blackaby,加拿大司法部原副部长、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原大法官Ian Binnie,佩珀代因大学法学院教授、施特劳斯争议解决学院副院长Thomas Stipanowich担任发言嘉宾。北美发布会还获得了我国多伦多总领馆、旧金山总领馆的关注与支持,北仲代表团专程与纽约总领馆进行了座谈。2019年10月,北仲首次在亚洲国家(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举办发布会。新加坡发布会得到了新加坡律政部和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支持,律政部常任秘书和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临时代办出席会议,并见证了北仲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及新加坡调解中心的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吉隆坡发布会参会人数多达86人,出席率达到93.48%,为历届发布会最高。参会人员中有大量中企驻吉隆坡的法务代表,扩大了北仲在当地的影响力。会议前一天,北仲还拜访了中国建筑集团在马来西亚的子公司,就海外工程争议解决和风险防范等主题为中建当地员工进行了培训,首次实现了海外公司的拜访与培训。


3. 举办第八届大中华仲裁论坛

2019年11月28日,北仲在京成功举办第八届大中华仲裁论坛。本届论坛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同志、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同志、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韩耕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本届论坛共有超过500人出席,并且有超过29万人次收看了现场直播,吸引了全国各地超过50家仲裁机构参会,使本届论坛真正成为了仲裁行业的盛会,是北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共识和共同成长的重要体现。本次论坛也是北仲第一次举办类似规模的活动,也是第一次全面邀请最高院、司法部和北京市的领导莅临活动,从与政府部门沟通、外事申报、安保申报等诸多方面为北仲以后主办类似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工作机构内部建设情况

(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为了适应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健全组织架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补齐岗位设置,办公室2019年通过全办竞聘的方式增聘了一位综合处副处长、一名高级核稿秘书。此外,为鼓励人才多领域、全方位发展,提高员工流转率,促进人才跨岗位流动,办公室2019年选聘了两名办案秘书向拓展秘书进行转岗。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与时俱进地增强管理能力,促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19年,北仲办公室针对一些已不适应管理现状的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针对内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新的制度,陆续出台了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新制度,使得内部制度更加科学、完善。


(三)办公场所建设情况

随着业务规模增大、办公人员增加,北仲办公室先后在招商局大厦17层和14层租赁了部分办公场地。目前,17层新租场地的装修改造工作已经完成,14层新租场地的装修改造工作已经启动,预计2020年上半年完成。

同时,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改善目前15层当事人休息区相对封闭、过时的装修风格,北仲办公室决定对15层当事人休息进行装修改造。目前相关的设计工作已经完成,拟于2020年启动装修。


五、2019年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一)主要经验和体会

1.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2019年,北仲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出台了包括财务制度,信息化制度,行政制度,人事制度,仲裁程序中异常情况报告在内的一系列新制度。此外,北仲2019年集中讨论了73件积案的成因和处理措施,同时根据服务水平和质量,调整了鉴定机构名单。以上措施有效地推进了北仲工作的制度化和管理的规范化。

2. 强化监督协调,构建执行机制。北仲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还注重构建监督与协调相结合的执行机制。2019年,综合处和立案室分别实施了周例会和月例会机制,通过在例会上通报前一阶段已完成工作和下一阶段待完成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实时跟进,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为了配合新的仲裁员指定办法,北仲对办案系统中指定仲裁员的模块进行了升级改造,通过系统的把控,确保仲裁员指定流程符合规定,实现仲裁员指定上相互监督。此外,北仲办公室根据办案秘书或当事人反馈的情况,累计约谈仲裁员近十次,切实落实对仲裁员的监督。

3. 优化拓展布局,调整业务结构。2019年,北仲除了走访各大央企和外企之外,还适度加强了京外经济强省的拓展力度,同时在京外部分著名高校逐步推展国际商事仲裁课程,尽力优化拓展布局,积极调整业务结构,预防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业务量急剧萎缩的风险。

4. 鼓励人才竞争,注重梯队建设。为了充分尊重工作人员兴趣,鼓励人才多领域、全方位发展,北仲2019年通过面向全办公开竞聘综合处副处长、增聘高级核稿秘书、完成业务处人员向拓展处转岗等措施,实现了人才的跨处室流动,优化了人员配置与人才梯队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9年,我们认真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北仲收费机制改革后,部分仲裁员的办案主动性与专业水平和目前的收费标准不完全适应,所以应以北仲收费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仲裁员在仲裁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仲裁员的专业水平;二是北仲2019年受理案件的复杂度明显增加,从而对机构和工作人员在新领域、新情形下的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所以应以学习研究为抓手,进一步增强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三是北仲案件数量激增导致人员相对不足,引致办案效率有所下降,所以应以北仲制度完善为纽带,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建设,解决案件量激增与人员相对短缺的突出矛盾。

六、2020年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202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 202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

2020年,北仲将根据《五年战略规划》,深耕细作、抓好基础建设。一是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优化当事人体验度,提升北仲公信力;二是继续开展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除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之外,重点关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2. 2020年工作的主要目标

(1)提升机构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2020年,北仲将明确仲裁员推进仲裁程序的责任,强化工作人员在专业领域的研究,增强秘书工作的规范性,稳定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强和规范仲裁程序管理,减少立案到组庭的平均时间,提升裁决书内部审核效率,进一步减少当事人投诉,改进当事人服务体检,继续提升北仲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2)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2020年,北仲将充分研判市场发展行情,充分预估业务发展走向,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逐步从争取市场份额向主动营造市场转变,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2020年推进工作的主要措施

1. 落实委员会决策,加强办公室考核。委员会决策、办公室执行是北仲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特点和重要优势。2020年,北仲将积极发挥委员会的决策作用,同时加强对办公室的考核,通过考核制度促进委员会决策有效落实。

2. 健全案件管理制度监督。2020年,北仲将落实新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仲裁员回避与信息披露指引,健全内部监督。同时,北仲还将进一步增强机构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3. 深耕现有渠道,适当拓展相关领域。2020年,北仲将继续对重要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对争议解决的需求以及选择北仲的顾虑;推动北仲出品的商事仲裁课程和英国合同法课程进入更多京外高校;发挥仲裁员的拓展能力,借助仲裁员的影响力进行拓展;适当拓展具有较大仲裁业务潜力的新型领域,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4. 完善工作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并落实执行。2020年,北仲将正式试行2019年新修订的人事制度、财务制度、行政制度等,并通过试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同时,北仲还将研究、健全执行机制,推进新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5. 优化信息系统建设。2020年,北仲将上线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行政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并建设包括各类子办公系统的门户网站。同时,北仲还将升级远程会议系统、部署工单系统、远程庭审系统、互动式语音回复系统等,实现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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