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加建筑工程仲裁员沙龙专业小组第四期活动

发布时间: Mon Feb 25 00:00:00 CST 2008   供稿人:

建筑工程仲裁员沙龙专业小组第四期活动通知

――欢迎全体本专业小组成员及其他本会仲裁员参加

时 间:2008年3月6日(周四)下午14:00分

地 点:北京仲裁委员会(招商局大厦16层)

主持人:陈奇明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建筑工程仲裁员沙龙专业小组召集人

本期活动由陈奇明老师主持,讨论主题主要为第三次活动未讨论完的主题,届时还将发放第三期活动纪要。希望全体专业小组成员能积极参与本期活动,并于2008年3月3日前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期活动主持人陈奇明老师报名,具体联络方式详请参见专业小组名单及本会短信通知。

建筑工程仲裁员沙龙专业小组

2008年2月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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