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松秘书长:关于调解规则 主题沙龙欢迎参加

发布时间: Wed Apr 02 00:00:00 CST 2008   供稿人:

2008年第四期(总第41期)仲裁员沙龙活动――欢迎全体仲裁员参加

时 间:2008年4月24日(周四)下午14:00-17:00分
地 点:北京仲裁委员会(招商局大厦十六层)
本期主题:关于调解规则
主讲嘉宾:王红松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本期最迟报名日期:2008年4月21日
联系方式:报名或垂询
陈亮宇 010-65669856转223;13381231371;chenliangyu@bjac.org.cn
刘新波010-65669856转328;13331161902;liuxinbo@bjac.org.cn
庾雪 010-65669856转200/203
传 真:010-65668078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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