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发展——影视产业法制建设与影视争议解决”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Fri Apr 26 00:00:00 CST 2013

    2013年4月24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和谐与发展——影视产业法制建设与影视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会议分析了目前影视产业主要存在的法律问题,研讨了用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影视纠纷的独到优势,为今后影视产业的规范化、和谐发展建言献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龙头影视公司和传媒企业的负责人、影视行业的资深律师、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大会,并有其他来自法律界、影视界、文化界等领域的百余名人士参加。

    大会首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先生和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张连生先生致欢迎辞。陈副秘书长代表北仲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合理的规则进行有序的竞争,仲裁可以在纠纷解决的基础之上为影视行业合理规则的形成和行业秩序的建立提供支持,此次仲裁界和影视界的接触会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张副主席对目前国内影视界的发展状况以及法律纠纷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建立影视行业法律的长效服务体系,必须发挥仲裁和调解的重要作用,才能营造出公正公平的良好环境,今后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加强同北仲的友好合作,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蓬勃有序发展。

陈福勇副秘书长致开幕辞
张连生副主席致开幕辞

    大会第一阶段的讨论题目为:“新形势下影视产业法制环境及发展”,本阶段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洪业先生主持,国家广电总局宣传司副司长、中国电视艺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丹彦女士先做了主题发言,王副司长在发言中指出,同影视行业本身的快速发展相比,目前其内部的法治建设还相对滞后,国家正在从各方面积极努力,通过多项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权益的保护还需要社会监督、业界实践、学界探讨等方式来形成一种多方面的合力,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保护可以为整个影视传媒业和文化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后,清华大学新闻传媒学院副院长崔保国先生做了关于传媒产业格局和法制监管的报告,报告分析了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传媒产业的监管体系的建构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潘洪业副会长主持
王丹彦副司长发言
崔保国副院长发言
会议现场

    大会第二阶段的讨论题目是“新形势下影视产业热点法制问题透视——以著作权为背景”,本阶段由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北京(朝阳)影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峥先生主持。第一位发言人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殷少平法官,殷法官从司法的视角,阐释了影视作品版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点,尤其着重强调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在版权保护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殷法官对提高版权的司法保护状况提出了一些专业性建议。第二位发言人是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凤凰卫视副总裁、中国传媒大学资深教授钟大年先生,钟副主席通过列举大量影视实践中的案例,阐述了版权、改编权、播出权等权利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道德自律对于版权保护的重要作用。之后作主题报告的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仲仲裁员冯晓青先生,冯教授以法律学者的视角,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视听作品的内涵以及著作权主体的利益平衡等问题进行了透彻的法律分析。

张峥律师主持
殷少平法官发言
钟大年副主席发言
冯晓青教授发言

    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影视领域的实践与发展”是大会第三阶段的议题,本阶段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驰先生主持。首先,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红松女士作了关于“从实证数据看影视纠纷的预防与解决”的报告,报告以详实的数据介绍了北仲受理影视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深入剖析了通过仲裁和调解方式解决影视纠纷的巨大优势,同时阐明了北仲在处理影视纠纷的实践中所遵循的几项基本原则。王主任介绍称,据不完全统计,北仲目前受理的影视案件总标的达到9.37亿,案件数量达153件,案件的类型多样,主体多元,新型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需要用更开明、专业、与时俱进的态度加以应对。王主任指出,北仲的实践证明,仲裁在处理影视纠纷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仲裁专家断案、效率高、保密性强、高度国际化、有利于预防争议产生等特点,非常适合影视案件纠纷解决的要求,赢得了纠纷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北仲在处理影视纠纷中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交易稳定,二是会尊重行业惯例,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三是会运用调解手段,促进当事人和解。王主任建议影视界的纠纷主体,可以更多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王主任表示,北仲会同影视界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随后,一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尊浩先生通过对影视纠纷实践案例的详细分析,进一步阐释了影视纠纷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的优势。尊先生还指出,目前法律对于影视纠纷还存在盲点和空白,并且,对于被侵权人损失的评估很难操作,这两点是今后急需解决的问题。之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法律部主任、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波先生作了总结发言,徐主任高度肯定了北仲多年来在处理影视纠纷方面所做的努力,并对今后北仲和影视界深入合作,促进影视纠纷更为圆满的解决提出了建议。

刘驰律师主持
王红松副主任发言
尊浩副总裁发言
徐波主任发言

    大会由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孙向东女士致闭幕词,孙主席高度肯定了本次大会的研讨成果,认为研讨会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操作性,为妥善解决影视行业从业者的纠纷提供了有利指导。孙主席认为,完善的法制建设是维护影视行业精品生产、促进影视行业繁荣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制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仲裁制度的功能,这需要北仲以及司法界、律师界对影视界的鼎力支持,希望影视人和法律工作者能够一如既往的深入合作,共同维护整个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孙主席表示,本次会议是影视法律高端研讨活动的一个开端,希望今后把此类研讨会持续举办下去。

孙向东主席致闭幕辞
会议现场

    本次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