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协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学高峰论坛

发布时间: Tue May 21 00:00:00 CST 2013   供稿人:王择

    由本会赞助并协办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学高峰论坛于2013年5月19日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功举办。本次高峰论坛的主题为“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与监督”。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术新人”论文大赛活动的组成之一,论坛云集了多位行业内的专家,围绕主题分别从理论和实践展开讨论。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本会仲裁员李显东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秀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本会仲裁员费安玲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本会仲裁员刘俊海从理论的角度探讨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制度的构建。本会副处长吕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范术伟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任葛磊则分别从仲裁机构、法院和律师的角度介绍了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实践情况。

    本会吕新副处长首先以本会为例简要介绍了近年来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情况,并分析了新民诉法带来的变化与发展;随后,着重介绍了本会在提高仲裁裁决质量的制度设计,包括送达等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员培训、秘书业务学习等方面。

(吕新副处长)
(范术伟法官)

    范术伟法官介绍了人民法院审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并围绕两件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介绍了仲裁法所规定的撤销事由。

(费安玲教授)
(杨秀清教授)

    费安玲教授回顾了中国仲裁制度的发展,并提出了仲裁裁决监督的必要性与限制。杨秀清教授则提出了完善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三点设想。葛磊律师以自己的实践经验分享了律师参与仲裁案件的感受。刘俊海教授从构想的争议解决金字塔开始,理顺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

(刘俊海教授)
(论坛现场)

    本次论坛吸引了数十位在校研究生前来听取各位专家的介绍,专家们结合自身经验与强调实践应用的介绍赢得了学生们的关注;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的视野引起了学生们的共鸣;同时,风趣幽默的演讲风格更是吸引了学生们的兴趣。本次论坛在各位嘉宾的精彩介绍中圆满结束。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