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仲与朝阳律协第二期律师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Mon Oct 28 00:00:00 CST 2013

    继2013年7月12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与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朝阳律协)合作启动签约仪式暨第一次律师培训活动之后,双方于2013年10月25日在北仲举办了第二期“商事仲裁”培训。朝阳律协副会长孙晓洋、争议解决业务研究会主任张鹏出席了本次培训活动,朝阳律协副会长杨光担任主持人。来自本市各区县律师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北仲张皓亮副处长首先就为何选择商事仲裁、如何选择仲裁机构、如何起草仲裁协议为与会者做了讲解和分析。张处长围绕着商事仲裁具有的“中立/公正、专业、灵活便捷、高效经济、管辖固定、执行保障、保密”七大特点,介绍了商事仲裁制度的优势。在选择仲裁机构的时候,他谈到主要应从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单、仲裁业绩、仲裁费用、服务与设施、评价与口碑、仲裁环境等因素来考量,选择值得当事人信任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仲裁机构。最后,他还介绍了仲裁协议的基本要素,并讲解了多种版本的示范仲裁条款,尤其是北仲在争议解决中为当事人特别设计的快速解决争议条款、附加前置解决程序的仲裁条款等更是让人耳目一新。

    本次培训还特别邀请了清华大学的博士生导师韩世远教授,围绕“合同案件的疑难问题及处理”和与会者分享了他的研究成果。针对参加培训人士均为律师这一特点,韩教授运用大量案例结合法学理论就合同解除及违约金这两大合同案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具体问题涉及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合同于何时解除;如何掌握根本违约;解除场合可否请求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情势变更的解除应注意的问题;违约金调整的方式;按日累计的违约金如何计算诉讼时效等。韩教授还就律师代理人应当如何应对这些问题给出了建议,其深入浅出的讲解令参与律师均表示受益匪浅。

    主讲人演讲完毕后,与会律师积极提问,与主讲人进行交流。北仲与朝阳律协第二期律师培训活动圆满完成。根据北仲与朝阳律协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今后北仲将不定期举办“商事仲裁培训”,内容将涉及仲裁程序和实体方面的诸多问题,为律师界朋友在了解商事仲裁、更好的代理仲裁案件方面提供帮助。欢迎对培训有兴趣的律师朋友继续关注北仲后续的系列活动。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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