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Fri Nov 08 00:00:00 CST 2013
2013年10月31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三期金融法律实务论坛在本会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本期论坛以“保险合同法律实务新发展与企业应对”为主题,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导、国内各大保险公司企业负责人、从事保险法律研究和教学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北仲仲裁员等10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由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先生主持。
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先生向嘉宾致欢迎辞,他首先对本期论坛的顺利举办表示了祝贺,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金融法律实务论坛的发展情况、论坛宗旨及到场嘉宾,对论坛各主办方的大力支持表达了赞赏和感谢。林志炜秘书长认真分析了当下金融行业发展对金融从业者及纠纷解决实务工作者所提出的挑战,重申了本次论坛主题所具有的深远意义,期待论坛能为金融从业者提供充分交流的平台,不断促进思想火花的碰撞与交锋,不断涌现优秀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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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炜秘书长致欢迎辞 | 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论坛 |
论坛第一阶段,外交学院孙积禄教授以“保险合同效力认定及合同履行”为主题,发表了精彩演讲。孙积禄教授结合学术研究成果及实践中的保险合同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从理论上阐述了保险合同效力认定中存在的主要争议,结合司法实践分析了新保险法规定中出现的可能与保险合同原则相悖的现实情况,并发表了有关保险合同履行争议相关问题认定的精辟见解,强调了保险利益在整个保险合同效力认定及合同履行中的核心作用,同时也指出了我国现行保险法律制度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论坛第二阶段围绕“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审判思路”这一主题展开。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四庭王雁冰法官主讲。王雁冰法官围绕保险案件审判实践中常见“免责条款的效力”、“‘按责赔付’条款的效力”、“自费药条款的效力”、“按新车购置价承保”等热点问题,从争议焦点和审判思路两条主线出发,详细阐述了实践审判中法院所坚持的“合同优先,尊重意思自治,保护消费者并兼顾交易公平”的基本立场,以及“认可免责条款有效为原则,认定保险条款无效为例外”的审判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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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积禄教授 | 王雁冰法官 |
论坛第三阶段,人和人寿保险公司筹建负责人李政明先生,以“结合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谈保险合同争议处理”为主题,围绕司法实践中保险合同争议案件的相关实际操作展开,结合自身经验总结了保险争议案件中的八大特点,并同与会者分享了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避免纠纷、减少争议的最佳方法。
论坛第四阶段的议题为“如何顺应保险法律及实务变化改革保险企业内部流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邹志洪先生主讲。作为全程参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起草和出台的保险业界优秀代表,邹志洪总经理结合自己的亲身感受,生动幽默地向与会者介绍了保险法司法解释二有关条文的起草背景,其始终强调以客户为中心的保险从业理念,打破传统思维,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系统的分析了快速赔付的双赢格局,从规则制定的角度为与会者阐述了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根本出发点,同时结合相关规定,就保险企业通过内部流程改革适应保险法律及实务的变化发表了独到的观点和见解,在与会者中间引起强烈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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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明先生 | 邹志洪总经理 |
最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王小河副秘书长为本期论坛致闭幕辞。王小河副秘书长在致辞中对北仲和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对论坛的大力支持表达了感谢,高度赞赏了论坛云集各界专家交流思想碰撞出智慧火花的喜人成果。他同时也诙谐幽默地阐释了保险与人们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对保险业界人士务实的态度表示赞许,并表达了对论坛长期健康发展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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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河副秘书长致闭幕辞 | 现场互动 |
金融法律实务论坛为金融各领域从业者搭建了金融法律实务与理论的交流平台。通过本期论坛,保险行业协会领导、保险企业负责人、从事保险法律研究和教学的专家学者以及本会仲裁员,积极为保险行业的法律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建言献策,热烈讨论了保险行业的前沿性法律问题,促进了多方的交流与沟通。论坛在与会者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