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Mon Nov 11 00:00:00 CST 2013
2013年11月5日下午,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或本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合作座谈会及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仲国际会议厅举办。会议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谈志琦和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主持,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陈自强、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出席了本次会议,中国证券业协会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部分证券纠纷调解员及北仲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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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魏庆华致辞 | 北仲秘书长林志炜致辞 |
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谈志琦逐一介绍了主要领导与来宾,并就合作目标和双方愿景进行了说明。本次座谈会的主题是“证券业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现状与展望”,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魏庆华先后向会议致辞。林志炜秘书长代表北仲对中国证券业协会各位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本次会议标志着今后北仲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长期、有效、稳定合作的开始,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林秘书长指出,北仲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借助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平台推广商事仲裁理念,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对证券行业产生的争议提供专业化的仲裁与调解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在纠纷处理方面,北仲积累了丰富的金融争议解决经验,完全有能力为会员单位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优质服务。第二,北仲将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在证券行业宣传多元化争议解决的理念,做到预先防范,以期减少甚至避免纠纷的发生,促进证券业的平稳发展。第三,北仲将针对金融创新工作提供前瞻性的研究平台,双方将秉持着共同的理念,有规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合作,切实有效地减少业内纠纷。北仲将与中国证券业协会一道为提高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魏庆华主任表示,北仲和证券业协会的合作恰逢其时,是完善证券业纠纷调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复杂化,各类纠纷数量不断攀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任务更加严峻,非诉讼的解决方式也逐渐成为世界潮流和全球发展趋势,而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应得到大力推进。魏主任同时介绍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纠纷调解工作的现状,并强调,此次合作是仲调对接的重大进步,将有助于实现资源互通和信息共享,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首先,合作有利于提升中国证券业协会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其次,有利于拓宽证券业纠纷解决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助于整合行业调解与仲裁的双方优势,扩大纠纷解决范围,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三,仲调对接有利于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为妥善处理纠纷奠定基础;第四,有利于宣传证券业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希望双方通过框架协议的签署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逐步提升仲裁和调解在解决证券业纠纷中的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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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主持 | 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谈志琦主持 |
在陈福勇副秘书长和谈志琦主任的主持之下,中国证券业协会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和调解员就会议主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谈主任讲到,虽然和北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刚刚签署,但双方的合作却早就已经展开,协会调解中心已联合北仲举办了三期现代商事调解理念与技术专业培训,框架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更有力地推进纠纷调解机制的运行,更加符合“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和“信调对接”的工作方向,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得到完善。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复议处处长常明君谈到,随着证券业的发展和社会理性的增长,使得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的需求越来越多。行政和司法作为传统的解决证券纠纷的方式比较适合原先市场较小的情况,但是仍然有其局限性和尴尬,所以越发不适应现代市场的需要。常处长同时指出,证券期货纠纷所具备的专业性、经济性、民间性等一些特质更适合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是一个开创性的过程,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起步阶段,但是它的前景却不容小觑,从证券市场的“老八股”到4000多只的现状,越来越多的纠纷开始涌现,所以仲裁调解的方式将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部分证券机构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会仲裁员的双重身份,分享了在北仲审理案件过程中的真实切身感受。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本会仲裁员李艳谈到,北仲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很多仲裁员对证券业的理解较深,对于创新业务的熟知度和理解能力很强,同时北仲整个团队非常专业、严谨,在每个细节方面都严格把关。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会仲裁员陆琦谈到,北仲是独立的准司法机构,具有很强的公信力,2012年案件受理量中有三分之一是金融企业的案件,所以双方合作的空间很大。此次合作非常有利于双方的交流和资源共享,也是对证券行业机构和投资者的福音。仲裁具有的保密性,有利于保护很多机构担心的商业秘密问题,能更好地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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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
部分本会证券专业的资深仲裁员和专家,畅谈了商事仲裁与调解在证券业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的优势。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会仲裁员陶修明指出,证券领域的纠纷与其它纠纷的不同点在于很多纠纷来自于违规而不是违约,金融市场的损失和违规之间的因果关系很难判定,损失的定量也较难以估算,所以仲裁这一专业化争议解决方式更加适合证券纠纷的处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本会仲裁员汤欣谈到,随着投资者保护成为市场要求的重要部分,但是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司法在其中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由此在争议替代性解决方式上就留下了很大空间,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证券业协会调解的强制执行力问题也可以通过与北仲的合作得到解决,双方强强联合将会形成一个互补或者良性竞争的新阶段。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会仲裁员张峥指出,现代商事调解的权威不仅是来自调解员自身的影响力和调解技巧,更来自于专业性,非常期待国内的专家学者进一步研究开发中国式的调解理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会仲裁员徐寿春谈到,证券业调解专业委员会在信访、投资者保护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所以更需要与北仲进行密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这不仅是双方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个仲裁员身上的责任。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会仲裁员杨光重点谈到了行业协会作为调解方和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作为调解方对调解员要求的差异性,并举例说了明调解所适用标准的严格性应该高于法律标准的严格性,在此基础上同时做适当的调和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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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进行亲切座谈 | 双方进行亲切座谈 |
此后,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会员服务部、创新支持部、信息传导部、投资者教育与服务部、场外市场管理部和法律事务部的领导逐一就双方深入合作的前景进行了展望,希望通过框架合作协议的签署执行,搭建起仲调对接合作平台,有利于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协作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动证券行业通过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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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陈自强总结 |
此次会议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陈自强做总结。陈会长强调北仲成立至今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成就,其中很多规则包括收费规则、调解员规则都值得行业协会的借鉴。双方要充分借鉴境内外的成熟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授权和优势,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证券纠纷“信调对接”、“诉调对接”和“仲调对接”的多元解决机制。最后,陈会长希望将框架协议落实于调解员、仲裁专家资源的对接整合,落实于培训、案例的共享、前瞻性的研究和规则标准的对接,并对此次北仲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战略合作寄予很高的期望,相信双方能够为证券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翻开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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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陈自强总结 |
本次座谈会在双方的高度共鸣之中结束。会后,林志炜秘书长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陈自强分别作为北仲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代表,现场签署了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北仲长期立足于打造专业高效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服务。中国证券业协会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履行“自律”、“服务”和“传导"三大职能,以行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行业内发挥着其他机构所无法替代的统筹协调作用,在业界、监管部门和社会上都有着非常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北仲希望通过此次战略合作搭建起广阔的平台,更好地满足证券业在多元商事争议解决、培训、研究等方面的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纠纷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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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影留念 |
会议及仪式结束后,林志炜秘书长和陈福勇副秘书长陪同来宾一行参观了本会的仲裁厅、立案厅、图书馆等场所。根据北仲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今后双方将定期举行相关的研究、培训和宣传活动,北仲欢迎感兴趣的证券业人士继续关注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