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2016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Wed Jun 29 17:01:07 CST 2016   供稿人:鲁洋

四年四度会伦敦 专业交流高水准

——伦敦•2016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2016年6月20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英国御准仲裁员协会(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商法研究中心(the Centre for Commercial Law Studies, 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以及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the Institute of Advanced Leg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联合主办的“伦敦•2016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在伦敦维多利亚希尔顿逸林酒店成功举办。

此次论坛是继2013年起第四次在伦敦举办,旨在围绕《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以下简称《年度观察(2016)》),全面展现2015年中国商事法律、实践与争议解决的发展情况,从而为国内外商务界、法律界人士更好地参与和中国相关的投资、经贸活动提供帮助。论坛吸引了来自中、英及其他各国的逾百名相关人士参与,包括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大律师,著名法学院校教授及研究人员,知名仲裁机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以及大型跨国公司经贸及法务人员等。大家汇聚一堂,共同就2015年中国商事仲裁与调解、能源、国际贸易、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投资八大领域的法律及争议解决的问题与发展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并对中英两国在相应领域的经贸及法律合作进行了回顾与展望。

本次论坛由CMS律师事务所、安杰律师事务所、Clyde&Co律师事务所以及39 Essex大律师事务所提供赞助;由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uala Lumpur Regional Centre for Arbitration)、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英国大律师公会(The General Council of the Bar)以及北京律桥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支持;由《国际仲裁评论》(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律商联讯集团(LexisNexis)、“中国走出去”网站提供联合媒体支持。

论坛现场

 论坛现场

论坛开幕式由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博士主持。北仲副主任王红松女士、英国御准仲裁员协会总干事Anthony Abrahams先生、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主任Loukas Mistelis教授以及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主任Jules Winterton先生分别代表主办方进行了开幕致辞。

 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

 王红松副主任首先代表北仲向与会嘉宾及听众表达了欢迎和感谢,并对北仲以及《年度观察(2016)》进行了简要介绍;她还表达了通过逐年编写《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以实现促进商事领域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的愿望。

 

王红松副主任致辞

 接着,Anthony Abrahams先生在代表英国御准仲裁员协会的致辞中,首先援引了一段古语介绍了何为正义;接着,他指出北仲编写《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并就此举办海外发布会的意义,并充分肯定了北仲在推动中英法律了解以及促进中英商事争议解决交流方面的努力;最后,他还表达了再次与北仲合作的强烈期待与浓厚兴趣。

 

  Anthony Abrahams 先生致辞

代表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商法研究中心致辞的Loukas Mistelis教授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并回顾了与北仲结识及多次合作的经历,同时充分肯定了中国商事争议解决海外发布会的意义。

 

 Loukas Mistelis先生致辞

最后,Jules Winterton先生代表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进行致辞。他不仅再次肯定了该所与北仲开展交流合作的意义,而且表达了该所推动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强烈愿望;他还特别强调北仲历年编写的《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已成为伦敦大学图书馆研究中国法律的主要资料之一。

Jules Winterton先生致辞

 开幕式后,论坛按照上午的议程顺序,展开了仲裁与调解、能源、国际贸易三个专题报告的主旨发言、点评和交流。

仲裁与调解专题

仲裁与调解专题由RPC律师事务所主席Rupert Boswall先生主持。Pinsent Mason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陈希佳博士以总报告《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16)》和《中国商事调解年度观察(2016)》为基础,向大会作了本专题的主旨发言。她首先指出2015年中国仲裁受案量比2014年增加20%,案件标的总额比2014年增加55%。此外,她提出中国商事仲裁领域值得关注的重要发展包括: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西门子对黄金置地案中扩大关于涉外因素的认定;境外仲裁机构(包括国际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先后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处;中国若干仲裁机构相继组成合作组织,例如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颁布司法解释,解决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及华南分会先后更名所产生的管辖权相关问题。然后,陈希佳博士介绍了北仲在2015年的仲裁受案量比2014年增加44%,案件争议总金额更是2014年的2.5倍以上。由此可见北仲的飞跃成长。在调解方面,陈希佳博士以北仲2015年受理44件调解案件,案件争议总金额3.8亿元以及调解员名册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调解员来自境外等实例,指出商事调解的巨大发展。

陈希佳博士发言完毕后,英国御准仲裁员协会仲裁员委任事务负责人Keisha Williams女士进行了点评。她首先通过比较中外仲裁机构案件增长数额与幅度,表达了对中国仲裁机构巨大的案件增长之肯定。接着,她介绍了欧洲仲裁机构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以及把中国作为仲裁地进行仲裁的情况,并指出欧洲仲裁机构吸引中国涉外仲裁案件的强烈愿望;最后,她就中国仲裁如何增强透明度、如何加大数据公开以及如何进一步开放中国仲裁市场等问题表达了观点与期望。

 
 仲裁与调解专题的讨论                                            Rupert Boswall先生主持

  

 陈希佳女士主讲                                                          Keisha Williams女士点评

能源专题

 上午第二场是能源专题的发言与讨论。该专题由CM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Phillip Ashley先生主持。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张利宾博士以分报告《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为基础,向大会作本专题的主旨发言。他指出,中国能源转型有两个目标,一个是解决石化能源造成的外部性问题,另一个是提高能效。目前油气和电力领域改革进展缓慢,油气改革方案迟迟未出,电力改革没有解决根本结构性垄断问题。在能源立法方面,《能源法》虽然起草完毕,但是能源行业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如能源产能过剩),如果能源立法不能体现时代的变化并推动改革,则能源立法便失去意义。在中国能源转型过程中因能源替代政策而导致能源企业的运营和投资受到政策变化的影响,因而能源争议增加。同时在能源转型中由于相关立法缓慢使得相关案件的解决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也为争议的解决增加了很大挑战。张利宾博士随后就油气矿权纠纷、能源政策改变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问题介绍了许多典型案例。最后他指出,《巴黎协议》的签订也将推动中国朝着绿色能源、清洁能源的方向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将有助于能源领域纠纷案件的解决。

担任本专题点评人的是39 Essex大律师事务所的大律师及仲裁员Adrian Hughes先生。他首先指出英国也存在清洁能源问题,英国当地政府对清洁能源也存在补贴。但他通过一则案例强调,投资者在进行清洁能源投资时,应当充分认识到政府取消补贴的可能性,并强调投资者如果以取消补贴为由起诉政府,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他还通过另一则案例介绍了FIT上网电价减少的问题,并表示英国法院认为这种减价是不合理的,法院支持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能源专题的讨论                                                Phillip Ashley先生主持

 

张利宾先生主讲                                                  Adrian Hughes先生点评

国际贸易专题

 继能源专题之后,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主席Sundra Rajoo教授主持了国际贸易专题的发言和点评。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雪华博士结合其作为第一作者的《中国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进行了本专题的主旨发言。王雪华博士主要谈了国际贸易领域的立法新动向:第一,中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在不断加速;第二,内地分别与香港和澳门签署了CEPA服务贸易协议;第三,积极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分享相关经验;第四,实行“一带一路”战略;第五,积极参与WTO活动。他还结合案例谈了一些当下的理论热点问题,如自贸区的司法保障、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普通法体系下合同的原则和解释等。

王雪华博士的发言结束后,Berwin Leighton Paisn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oman Khodykin博士进行了点评。Roman Khodykin博士主要强调了在国际贸易中法律适用的问题。他认为,在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时,基于冲突规范,涉华国际贸易往往会适用中国法作为准据法。但外方当事人对中国法律并不熟悉,因此往往要求在合同中约定非合同任何一方所属国的准据法,其中《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便是当事人经常约定的准据法。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应当加强对该公约的研究和适用。

 

国际贸易专题的讨论                                  Sundra Rajoo先生主持

 

王雪华先生主讲                                              Roman Khodykin先生点评 

论坛下午的议程包括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和投资五个专题,与会嘉宾及听众就这些领域的法律及争议解决问题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

 金融专题

 金融专题的讨论,由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战略关系部主任Stephen Denyer先生担任主持和点评。《中国金融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作者、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陶修明博士作了本专题的主旨发言。他指出目前中国的金融纠纷案件呈现井喷式的增长,其中涌现出了许多新型的、交易结构十分复杂的金融案件。这些案件的裁决面临几个难点,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业界对于复杂金融案件的理解尚有欠缺,以及缺乏相关的司法判例。对于这类案件的解决,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熟悉金融市场的实践做法和监管制度环境;其次是能够准确判断和认定案件涉及的交易性质和产品结构(特别是相关主体在其中的法律角色和地位);另外,还需能准确地计算金融交易所涉及的相关金额,尽量避免酌情裁处金额;最后,不宜把传统的更宽泛的法律概念简单套用于新型金融产品,对于创新交易,在不违背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之间的安排。

在对该专题的点评中,Stephen Denyer先生主要提出了金融机构法务在面对复杂纠纷时的挑战问题,并就此与陶修明博士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陶修明先生主讲                                             Stephen Denyer先生主持并点评

建设工程专题 

 随后,在Mayer Brown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om Duncan先生的主持下,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仲仲裁员谭敬慧女士结合其撰写的《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进行了建设工程专题的主旨发言。谭敬慧女士首先对2015年中国经济发展情况及建设工程领域案件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及分析,并认为总体而言,中国经济处于下行状态,随之带来企业效益低下、工程纠纷案件增多的情况。随后,谭敬慧女士对中国工程法律主要变化进行了介绍,内容涉及PPP模式、EPC模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及“一带一路”战略。最后,谭敬慧女士通过对工程项目中介费用是否应支付、工程结算与政府审计报告的关系两个案例结束了本次演讲。

接着,御准仲裁员Charles O’Neil先生从PPP项目角度对谭敬慧女士演讲内容进行了点评;而来自ArbDB大律师事务所的大律师兼仲裁员Andrew Burr先生从网络登记制度、BIM应用等方面展开了点评。

 
Tom Duncan先生主持                                                 谭敬慧女士主讲

 

 Charles O’Neil先生点评                                    Andrew Burr先生点评

房地产专题

下午第三场是房地产专题的讨论。Hogan Lovell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erence Wong先生主持了本专题的讨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仲仲裁员邓永泉先生根据其主笔的《中国房地产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介绍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及立法变化。他首先指出了不动产市场上的四个新趋势:第一,政府放宽限制,刺激房地产市场;第二,一线城市行情持续高涨,三四线城市继续低迷;第三,市场呈现多样化趋势,从住房需求到养老、文化、旅游需求;第四,有关房地产的纠纷数量迅速上升。其次,他还指出房地产相关的立法新动向,具体体现在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以及房地产广告标准等四个方面。此外,邓永泉先生还分别介绍了仲裁、调解、诉讼三个领域的重点案例。

Andrew Burr先生同时担任该专题的点评人。他在该专题中援引了一段有歧义的英文表述,并就房地产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时应当如何解释合同条款的问题进行了点评。

 

房地产专题的讨论                                              Terence Wong先生主持

 

邓永泉先生主讲                                                   Andrew Burr先生点评

知识产权专题

知识产权专题由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冰博士主持。立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仲仲裁员谢冠斌博士,作为《中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第一作者进行了主旨发言。他主要介绍中国知识产权法的一些新变化及2015年知识产权领域的标志性案件,并提出之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面临三个难点:第一,原告的举证责任过重;第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数额过低;第三,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程序繁琐,效率不高。但2015年专利法的修改草案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对这三个问题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谢冠斌博士发言结束后,Gowling WLG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Jamie Rowlands先生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隐蔽性角度进行了点评,并认为法院或仲裁庭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适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以便更好地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知识产权专题的讨论                                                               程冰女士主持

 

谢冠斌先生主讲                                                Jamie Rowlands先生点评

投资专题

知识产权专题的研讨结束后,在D.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Nusrat Hassan先生的主持下,《中国投资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6)》的作者,奋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鲍治先生从投资争议案件总体情况、2015年度主要投资立法以及典型案例三个方面进行了主旨发言。其中,在介绍投资争议类案件总体情况时,他通过列举典型的争议焦点,着重分析了传统类型的争议与新型的投资争议的区别。在投资立法方面,鲍治先生介绍了“外国投资法”草案的要点,并结合“控制”和“外国投资”的定义,对中国外国投资立法趋势及其对未来的争议解决影响进行了分析。此外,鲍治先生还介绍了国务院全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及中国有关IPO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努力。在典型案例方面,他结合从事律师和仲裁员的双重经历,分析了三类案件:(1)对于“伪基金”类型的案件,仲裁员试图通过查明缔约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对小投资者的利益进行适当保护的案件审理及裁决思路;(2)对于投资交易中惯常采用的股权回购安排,当投资方主张目标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时,仲裁庭面临的理论挑战以及公司法和相关监管规定的障碍;(3)对于可能与政府相关准入规定不完全一致的投资交易,当事人的典型主张以及法院和仲裁机构尽量从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角度而采取的裁决思路。

最后,Clyde&Co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润镐先生就涉及投资协议的典型争议案件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就涉及中国政府和中国投资者的争议案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点评。

 

投资专题的讨论                                                  Nusrat Hassan先生主持

 

鲍治先生主讲                                                             郑润镐先生点评

在每个专题点评结束后,都安排了提问环节,现场听众与发言人、点评人就相应专题的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问答与交流。

 

现场听众提问                                                       现场听众提问

 

现场听众提问                                                   现场听众提问

大会最后一个高潮来自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William Blair先生所作的闭幕致辞。William Blair大法官首先回顾了北仲编写《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的历程,并称赞该报告内容越来越具体、越来越详实。然后,他以习近平主席于2015年10月访英时所提到的诸多合作领域为例,强调其中一个部分即为加强中英司法合作;同时他还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访英国最高法院为例,强调中英两国加强法律交流的重要性。最后,他高度肯定了北仲开展此次论坛对促进中英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交流的重要意义。

William Blair大法官闭幕致辞

至此,一天的会议落下帷幕。会后,主办方举行了招待酒会,众多与会嘉宾和听众参加了酒会,并进一步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酒会现场

 本次论坛从八个领域全面展现了2015年中国商事争议解决的新问题、新态势、新发展。中外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促进了相互了解,并为深化理解、加强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不忘初心,久久为功!《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海外发布会作为北仲推进中外交流的品牌项目,经过四年的打磨与完善,国际知名度与日俱增,国际影响力也逐年扩大。北仲作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将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外商事争议解决的交流与合作,致力于促进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制度的国际化进程,以期实现推进中国商事纠纷解决本土化与国际化有机结合、推进中外法律互信与纠纷解决统筹协调之目的!

 

北仲工作人员与发言嘉宾合影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