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存异,探寻国际调解发展新趋势—— 北仲代表团出席亚洲调解协会第四届国际调解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 Mon Oct 24 14:40:42 CST 2016   供稿人:尹通

2016年10月20日至21日,亚洲调解协会第四届国际调解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研讨会以“国际调解新趋势-共性与差异”为主题,吸引了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司法部门、调解组织和调解机构的300多位代表的参加。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率团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会上围绕“仲裁与调解在解决涉外商事争议中的各自作用”进行了主题发言。

 2016年10月20日,本次研讨会正式举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周强院长出席并在开幕式致辞。周强院长指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调解在促进纠纷解决和权利救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周强院长强调,要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最后,周强院长还为推进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调解理论的研究工作,深入分析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调解理论和实践创新;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构建更为完善的现代调解制度,统筹协调各种争端解决方式。三是增强调解公信力,要充分运用人文关怀、情感教化的传统调解手段,积极探索现代科技手段在调解工作中的应用,使调解工作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和实践需要。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周强院长致辞)

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在本次研讨会上围绕“仲裁与调解在解决涉外商事争议中的各自作用”进行了主题发言,通过对“why arbitration, mediation and litigation coexist in every country” (为什么仲裁、调解和诉讼可以在每一个国家的纠纷解决体系中共存),“to what extent the theoretical advantages of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really exist”(仲裁和调解的理论优势和价值在何种境况下才会成为现实), “will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become best friend or best enemy”(仲裁与调解将成为最好的朋友还是最大的对手)三个问题的思考和解读,陈福勇副秘书长指出,每一种纠纷都有适合其特点的纠纷解决方式,纠纷的多样性是导致仲裁、调解和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共存的主要原因,因此,结合纠纷的特点和纠纷解决的特定需要,充分发挥某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质和优势,才能更好的推动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发展。陈福勇副秘书长强调,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都有其理论优势和价值,但纠纷解决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以确保这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优势和价值可以成为现实。陈福勇副秘书长以北仲为例,介绍了北仲如何通过构建内部机制,在2015年实现仲裁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仅需91天,从而确保仲裁高效率的价值和优势得以实现。对于调解机构而言,陈福勇副秘书长强调,特别要加强对调解人的培训、增强调解人的调解技巧,以实现调解的制度优势。



(陈福勇副秘书长作主题发言)

最后,陈福勇副秘书长指出,就目前仲裁与调解的关系而言,很多仲裁机构都设有独立的调解中心,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也是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之一,这都说明仲裁与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紧密联系。但是望向未来,结合自己出席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65届会议的最新会议讨论成果,陈福勇副秘书长指出,国际上正在讨论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跨国执行问题,如果调解协议自身具备了可执行力,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选择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方式,那么调解是否还需要依附于诉讼或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调解是否会发展成为仲裁的新的竞争对手?由此产生的仲裁与调解的新型关系,都值得进一步关注和思考。陈福勇副秘书长的发言引起点评嘉宾的热烈讨论,各方就关于调解协议执行力的新发展问题又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北仲代表团合影)

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中,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参会代表们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律师调解制度的中西方比较”,“人民调解或社区调解在东西方语境下的差异”,“仲裁与调解在解决涉外商事争议中的各自作用”,“在线纠纷解决方式的国际发展趋势”,“西方和亚洲调解的文化差异和调解技巧”等多个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嘉宾就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调解协议的执行力问题,中西方文化差异对于国际商事调解的影响,在线纠纷调解的发展,如何增强调解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运用,如何完善调解组织管理、行业建设、调解人资质和调解人培训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研讨会现场)

北仲一直致力于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和发展,并结合不同纠纷的特点和需求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服务。2011年,北仲建立了独立的调解中心,截至2015年,北仲的调解中心已经受理181件商事调解案件,共有137名在册调解员,其中44位分别来自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11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保密、专业、灵活、共赢的商事调解服务。北仲将一如既往地关注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发展和应用,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为调解如何更好地作为国际商事争议的纠纷解决机制贡献更多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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