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0期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模拟仲裁活动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 Mon Mar 20 15:01:33 CST 2017 供稿人:王绵
2017年3月17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又名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合作组织的“第60期在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活动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150余位北京市实习律师参与了本次活动。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力量,律师在商事仲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其仲裁代理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不仅能够切实高效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仲裁案件程序的顺利推进,进而促进仲裁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仲在践行公正、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的同时,一直致力于多元化争议解决人才的培养。从2009年至今,北仲实习律师模拟仲裁活动已经连续成功举办8年,60期的活动累计培训了8000余名实习律师。事实上,模拟仲裁实务培训的本旨就在于通过对商事仲裁零距离的参与、观摩、交流,为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学员们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以期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在争议解决方面和仲裁实务领域的经验与技能。

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以北仲真实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则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为蓝本,结合本会的实践经验进行编制与开发,并与双方代理学员积极协作,进行了较大程度创新。本次案例着重展示的是“背对背条款”的性质和抗辩效力的认定。结合建设工程总承包方在适用“背对背条款”时模糊不清的现状,仲裁庭通过本次庭审向学员充分展示了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庭审思维和裁判逻辑,也体现出了仲裁制度对建设工程行业所独具的专业优势。此外,本次活动中,双方学员们还在原有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行设计了管辖权异议、申请旁听、申请调查取证、进行造价鉴定等创意性内容,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丰富了庭审内容,更为所有到场嘉宾带来了一场精彩的仲裁模拟盛宴。

庭审进行中
结合本期案例性质,本会对于本期培训的组织进行了深度的挖掘和安排。本期培训的仲裁庭由本会主任指定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裴克炜先生担任首席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辛松梅女士、被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先生共同组成,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上述三位老师均为各自行业中的杰出专家,他们的出场为本次模拟仲裁活动增加了相当的分量和可观性。此外,本期活动还邀请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先生担任模拟仲裁的特约点评人。本次培训的上述人员安排从律师合伙人、公司高管、协会主任、仲裁机构等不同角度予以充分搭配,使得学员们更为充分地感受到本次活动所带来的全方位、多视野的仲裁实践观察。
为达到对仲裁实际情境的全面了解和准备,在本期模拟庭审前,本会仲裁秘书储欧亚和杨雨菲对参与的学员们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指导,就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程序推进、庭审技巧、律师代理案件要旨及仲裁条款的拟定等进行了系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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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培训 |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在组织者的安排下,引入了现场同步速录的方式进行庭审记录。这也是目前北仲对于真实案件开庭所做的国际化革新:通过“有言必录”的方式,将仲裁庭以及案件代理人在庭审中的发言进行最为全面、完整、客观的记录,进而帮助整个庭审能够全方位最大化的予以固定和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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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代理学员庭审陈述 |
此外,庭前评议环节的展示也为学员们揭开了仲裁庭最为神秘的面纱,仲裁庭通过展示其对案件材料的基本判断和考量,给学员们充分展示了仲裁庭关注的争议焦点和审理思路。与此同时,整个庭审中,仲裁庭也以其丰富的审理经验和高超的专业水准,恰当地引导庭审走向、把握争议焦点、充分展现了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所独具的程序灵活、专家断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特点。

活动现场
模拟仲裁庭审结束后,三位资深仲裁员就本期活动进行了复盘点评。三位老师都对本次参与庭审学员的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赞赏,同时,为达到真正干货式分享的目的,三位老师也更多地就双方庭审表现中的不足给予了指正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画龙点睛且务实全面的评价,不仅为参加模拟仲裁的学员们带来了有针对性的指点和帮助,更为到场的所有学员们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经验和借鉴: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裴克炜先生点评发言
首先,裴克炜老师对双方所做的充分准备和精彩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从资深律师的角度针对双方学员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裴老师提到,与当事人不同,律师在代理仲裁案件中应当体现出自己的专业性和严谨性。一方面,律师应当具备相当强的综合能力,不论在专业素养方面、表达能力方面还是沟通能力方面,一个专业的律师往往能够在仲裁案件中具有更出彩的表现;另一方面,律师还应当具备足够的严谨性,有时候案件材料中的一个错别字有可能产生完全相反的意思,这样不仅容易导致客户的不信任,还有可能会给仲裁庭带来负面的评价。此外,裴老师还悉心提醒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应当更加熟悉己方的证据,就其证明目的向仲裁庭进行清晰明确的论述。最后,裴老师还从专业律师的角度对仲裁与诉讼进行了分析,提醒新律师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辛松梅女士点评发言
其后,辛松梅老师从其作为仲裁员实际审理案件的角度,提出了代理律师在实践中应当需要注意的要点:一方面,双方律师在庭审中应当对案件本身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将证据组织齐全并使之与仲裁请求相互对应,以达到一个较好的庭审效果、提高庭审效率。另一方面,律师的专业性体现在围绕核心关键的事实和证据如何提出主张并回应,双方代理人应当就仲裁庭可能调查的事实和可能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整理和组织,从更高的、中立者的角度来对案件进行审视,在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上多下功夫。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先生点评发言
最后,康俊亮老师也提出如下几点意见:第一,双方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应当紧密围绕争议的核心内容,把握好庭审的重点,就与争议焦点相关的事项有依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二,律师还应当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于仲裁庭调查阶段所提出的问题,在及时记录的同时,应当尽可能地正面准确地回应仲裁庭的提问。第三,结合本次庭审所使用的案例,针对建设工程类纠纷,律师应当对行业规则有一定的了解,将行业规则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以防止在庭审中由于不了解行业规则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先生特约点评
三位老师点评结束后,本期模拟仲裁特约点评人林志炜秘书长从理念、方法、专业性三个方面对整场活动进行了总结性点评,他认为:首先,在理念方面,律师应当通过庭审过程形成理念上的、对代理案件目的的思考,作为代理人,律师应当努力把案件的事实还原为客观的事实,而不应当是为了对抗而对抗。第二,在方法上,律师应当以庭审为中心,并且更加关注仲裁庭调查的问题和关注点所在,并及时有理有据地给予相应的回应。只有了解了仲裁庭的裁判思路,才能为下一步组织证据、发表代理词直至真正解决纠纷打好基础。第三,在律师专业性方面,律师应当注重行业的专业性,理清不同概念、不同条款所表达的不同内容,加强对行业内规范的熟悉了解,并及时加强和更新对新兴产业相关知识的学习;同时,律师也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的可能参考的规范和案例等可视化方式帮助仲裁庭更好了解自己的观点等。此外,律师还应当注重仪表仪态,在着装上更正规化,不仅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仲裁庭的尊重。最后,本期新律师培训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集体合影留念
北京市实习律师商事仲裁实务培训作为北仲系列主题培训活动中的一项,其旨在加强律师对商事仲裁的深入了解,从而形成商事仲裁案件参与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促进商事仲裁行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诚挚欢迎律师界同仁及对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感兴趣的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并参与到北仲的各类讲座及研讨活动之中。亦可关注北仲官网及微信公众账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