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特定领域专家到优秀仲裁员的转型—刘新权:成为一名合格的仲裁员要面临哪些挑战

发布时间: Fri Jun 29 16:59:27 CST 2018   供稿人:刘新权

本文根据2017年11月30日北仲组织的《从特定领域专家到优秀仲裁员的转型》仲裁员沙龙发言整理形成,发表于《北京仲裁》2018年第一辑(总第103辑)

刘新权,管理学博士,公司律师,研究员,国有企业一级法律顾问,曾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会长。


结合本次沙龙“从特定行业的专家到优秀仲裁员的转型” 这一主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北京仲裁委选聘其仲裁员,是有较高入职门槛的,这是由北仲的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所决定的。客观上来说,能够受聘成为北仲的仲裁员,首先应该是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正因如此,每个人在其长期的职业生涯和取得自身专业成就的过程中,也形成了自身固有的思维方法、职业习惯和工作方式,这种职业烙印深深地支配着我们,像影子一样依附于我们。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我切身体会到,无论你之前在某一行业的理论造诣多么深、业务能力多么强、取得多少骄人成就,也无论你原有岗位的专业与仲裁业务是否相近或相似,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仲裁员,绝不是一个自然的过渡过程。因为仲裁员这个职业,对一个人的品行操守和综合能力有其独特的、全面的专业要求。因此,完成这个转型,要面临很多很现实的挑战。

第一个挑战是要面临重新的职业学习。商事仲裁是一个专业性、程序性要求很高的准司法业务,有一整套系统的流程管理和严密的程序规则。因此,无论是哪个方面的专家进到这个领域,都是一个新兵,都必须像企业新职工进厂一样,首先要进行职工守则、岗位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对我这样新进入北仲的仲裁员来说,首先是要学习掌握《仲裁规则》《仲裁员办案规范》 以及《仲裁员守则》 《若干规定》,这些都是要成为一名仲裁员所必须学习掌握的第一课。绝不能以所谓“隔行不隔理” 的自信,来轻视新的专业挑战,而要以“隔行如隔山” 的自警,来勤勉系统地学习仲裁专业知识。只有这第一课学扎实了,才能为今后独当一面规范审理案件打下基础,逐步成为一名让仲裁机构放心、当事人信任的仲裁员。

其次是要用心向老仲裁员学习。同一些富有案件审理经验的老仲裁员一起办案,是一个非常宝贵的学习机会,可以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直接学习他们对不同案件的审理方式,特别是他们推进庭审过程中,紧紧把控庭审程序和效率,始终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打开纠纷死结、查明案情重点、化解双方对立,最终达到审结事明的那种能力与技巧% 以及他们对案情及重点了然于心、胸有成竹,体现出的那种案前准备一丝不苟的职业态度,这些都给我很大的影响和收获。这也是自己过去从未有过的一种新的职业体验。再次就是要勤于与秘书队伍沟通。北仲秘书队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都是很高的,我切实感到在案件的具体审理中,他(她)都是有问必答、随时提醒跟进,表现出让人放心的专业能力。我有一个案子上午九点半开庭,直到晚上八点半调解成功,办案秘书始终在程序上跟进把关,体现出这支秘书队伍很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因此,作为新进的仲裁员,在案件的具体推进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许多没有遇到过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真是“事非经过不知难”。因此,要有“不耻下问” 的态度,放下“专家” 的架子向秘书请教。办案秘书都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经常与办案秘书沟通,可以使自己少走一些弯路和提高办案效率。

第二个挑战是要学会“静”。我感到这对自己确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挑战。多年来,在岗位上是文件多、会议多、材料多、事情多,如有时出差回来压很多文件,除重点文件外都是看标题、内容一目十行,快刀斩乱麻地处理,急躁是履职时的“多发病”。但是作为仲裁员,对接到的每一个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必须对案件材料进行反复细致的研读,作出案情笔记,把整个案件的前后经过和双方的争议焦点梳理出来。因此,你要能够安安静静地坐下来,是细致的而不是粗略的、是全面的而不是部分的阅读案件材料。对案情的思考要真正入静、深入、进入无物无我的境界,把案情摸清搞透,这样才能像庖丁解牛那样对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发现一字之差的异处。如我在一份裁决书准备发出签字前,对当事人的合同再读时,发现在多笔付款中都是约定付息,而只有一笔付款却约定“不” 付息,这一个字,导致重新计算利息,但避免了一个硬伤。可以说,能够静下来确实是一个功夫。

第三个挑战是要学会“倾听”。一个仲裁案件的成功审理,除了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案情所对应的行业知识以及对仲裁规则的熟练掌握外,还要根据每个案子的特殊性,具备“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柔性处理当事人纠纷的本领,生搬硬套法律法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不仅会损害仲裁机构的社会形象,也会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对此,我有几点感受:

一是不要把过去的职业习惯带进仲裁庭。如前所述,我们过去的职业烙印深深地影响支配着我们,像影子一样依附于我们。我在企业里工作了一辈子,无论分管哪个方面的工作,都是扑下身子去学习新的专业、熟悉新的情况,时间一长情况熟人也熟了,当同事跟你汇报工作时,常常要求“捞干的讲”,甚至还没有说完就打断了别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和作风,还自认为是讲效率。这种职业习惯如果带到仲裁庭,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当事人流露出来,如果也要当事人“捞干的讲”,甚至经常打断当事人发言,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很大伤害,还可能引起当事人当庭的激烈反应。每次开庭我都感到,当事人都期望向仲裁庭完整地倾诉自己的主张,这是他的切身利益使然。你如果三下五除二就完成庭审,看起来好像很有效率也很有魄力,在程序上也挑不出毛病,但当事人一肚子话没让他讲,那么,他首先会对你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产生直接的质疑,也一定会利用其他方式把没有讲完的话讲出来,“不平则鸣” 就是这个道理。因此,仲裁员要耐心平和地倾听当事人在庭上的陈述,这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当然也要从有利于推进庭审程序、提高庭审效率方面来引导当事人。

二是要充分尊重当事人。仲裁作为解决商事争端的一种方式,也具有其市场属性,只有当事人选择了仲裁,仲裁机构才有生存的前提与市场基础。因此,仲裁员尊重当事人,就像企业视客户为上帝、艺术家视观众为衣食父母一样的道理。之所以当事人值得我们尊重,是因为他们以自己的切身利益来构建和推动了仲裁这个事业。我国有2900多万家企业,据有关资料,2016年商事诉讼全国法院结案300多万件,而到仲裁仅20.85万件,相比之下,我们只是用专业知识参与仲裁事业。因此,我们的当事人,对法律无论是熟悉、了解还是一无所知,都应该受到仲裁庭的尊重,这种尊重应该充分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之中。

三是要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服务,赋予仲裁规则一定温度。过去宝钢产品对客户实行GB+a,也就是在执行国家标准(GB)的基础上要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a),收到了客户和市场很好的反应。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出庭的当事人(代理人)千差万别,俗话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具体处理。如有一个案子,双方出庭人员反差很大,被申请人是律师出庭,申请人是当事人(一位老年人)亲自到庭,专业反差很大。对申请人来说,面对对方律师经过法律语言包装的答辩,既听不懂也没法回应,导致情绪十分激动,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就应该在执行仲裁规则和保持仲裁庭公正性前提下,对申请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使审理能够在程序上公正的推进。

四是要把制作高质量裁决书与在庭审中营造平和理性的气氛统一起来。如果说仲裁的产品是裁决书,那么庭审就是核心生产工序。一般来说,当事人与仲裁庭接触只有开庭时这一次。因此,仲裁员在审理中的态度、表情、语言会让当事人对你的专业、公正产生直接的印象,就像客户来到生产现场考察,通过对你的产品生产过程来评价产品质量是一个道理。如果仲裁庭的审理风格、庭审气氛以及程序推进,给人一种生硬、冷冰的感觉,那有可能在庭审这个环节使当事人憋一肚子气。即使你在制作裁决书环节下了再大的功夫,你再秉持公正、公平的理念裁决,在当事人印象中也会大打折扣。在现实社会环境下,当事人是既期待仲裁员的公正又怀疑仲裁员的公正,因此,要切身感悟到当事人的这种心态,真正做到“身到心至”,赋予仲裁规则以温度,才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

第四个挑战是要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务” 的理念。以前,每年我都“客串” 几个案子,因而对审限的关键性、重要性基本没有什么概念。在北仲接案子后,我觉得我应该提高效率,至少按审限提前一个月提交裁决书初稿,但结果还是手忙脚乱,踩着审限的红线才发出去,有的还不得不申请延长审限。究其原因,是没有仲裁的工序和时间概念,按老习惯办事。过去在企业自己分管范围内,都是以自己的时间为准,如有些重点工作,上报材料一般都是按最后期限完成,而以这个习惯来审理仲裁案件,就会误大事。在仲裁案件的审理流程中,审限集中体现和决定了仲裁这种争端解决方式的效率,从管理的角度来看是仲裁机构的核心业务流程和关键线路。仲裁员交出裁决书初稿并不是最终产品,而只是中间的一个工序,裁决书初稿上传之后,还要经过另外两位仲裁员的审阅和秘书部门的审核。如果你的裁决书提交时间距审限太近,或某个环节因其他原因耽误,很可能导致时间不够,从而出现倒逼审核或不得不申请延长审限的情况。无论哪种结果,最终都会给仲裁机构带来质量或效率的损失。因此,就裁决书的撰写来说,要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务” 的理念,严格按裁决书制作规范,做到事有所裁,裁有所定,绝对不能有硬伤。在时间上、质量上要为下道工序创造充裕的条件和方便,尤其是尽量不要给办案秘书带来额外的负担,以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总之,仲裁对每个仲裁员的职业要求是具有正直、审慎和专业的职业素养。企业视达到“六西格玛” 为最高质量管理目标,即一百万个产品可以有六个缺陷,而仲裁的要求更高,是零缺陷。对仲裁员的评价考核,也完全不同于我在企业岗位上所接受的年度考核,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后果上,每一个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和作出裁决后,既要接受当事人从切身利益出发最苛刻的评价,又要接受代理人从法理规则角度最严格的挑剔。因此仲裁员经手的每一个案子,都来不得一点儿马虎和有一点儿瑕疵。

同时,仲裁又是一个充满挑战和诱惑的事业。一份裁决书发出去,就像一盆水泼出去了收不回来,总是给人一种遗憾,而正是这种遗憾使自己充满了对下个案件审理改进的期望。可以说,仲裁职业改变了自己的精神生活和工作方式。我在企业里发表意见后总是要有“供领导参考” 之类的说明,而做仲裁案件,是真正的没有上级也没有下级,在你制作裁决书的时候,只有一种责任和自豪,感到真正是“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的独立与公正。更值得珍惜的是,每次接受案件审理任务时,既有那种获得仲裁机构和当事人信任的荣誉感,也有案件审理完成后的那种特有的愉快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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