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Fri Jul 06 16:27:24 CST 2018 供稿人:彭立松
本文根据2017年11月30日北仲组织的《从特定领域专家到优秀仲裁员的转型》仲裁员沙龙发言整理形成,发表于《北京仲裁》2018年第一辑(总第103辑)

彭立松,于2001年至2010年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工作,先后任办案秘书、处长。现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地点在北京。目前担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一、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是什么样的仲裁机构?
北仲自1995年9月28日成立,至今已经22年。我大学本科毕业就在北仲秘书处工作,2010年从北仲离职。2012年至今,我一直担任北仲的仲裁员。截至目前,中国内地的仲裁机构已经设立250多家。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思考,北仲是一个什么样的仲裁机构, 北仲与其他仲裁机构有哪些不同, 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和感悟。
(一)北仲是让人充满希望,能够让法律人实现理想的仲裁机构
1.有的仲裁员跟我讲,他在社会中的角色很多,但在众多的角色中,在北仲做仲裁员的角色,他最为珍视。因为,他觉得在北仲能够实现自己主持正义、公正处理仲裁纠纷的理想。
2.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相信,在北仲工作的每一位年青秘书都想将来成为一名公正廉洁、专业过硬的仲裁员。他们在北仲也正在一步步地实现着自己的理想。
3.很多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也跟我讲,他们愿意将争议解决机构约定为北仲。发生纠纷时,他们也愿意来北仲处理纠纷。他们觉得,北仲仲裁案件“靠谱儿”!通过多年的仲裁实践,律师界中有许多律师成为北仲的铁杆儿粉丝。他们不仅将自己的委托代理协议的争议解决机构约定为北仲,而且极力向当事人推荐北仲。在北仲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充满希望。
(二)北仲将独立公正仲裁视为自己的生命
北仲历来主张仲裁案件的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无论案件的当事人有什么样的背景,有多大来头,在案件事实和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北仲和仲裁庭关注的是案件事实、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商业惯例。仲裁案件的处理不受任何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三)北仲自成立之初就是剔除“官本位”强调法律服务的仲裁机构
多年以来,北仲的办案秘书在业界被称为“北仲的名片”,至今仍被仲裁参与各方所称道。对待仲裁员,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的老师一样尊敬;在与当事人接触中,他们热情洋溢。不管自己的手头承办多少件仲裁案,预订每一次开庭,办案秘书们都是提前与仲裁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耐心沟通。这较之没有事先沟通而是直接给当事人邮寄一纸冷冰冰的开庭通知,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感受完全不一样。
二、北仲需要什么样的仲裁员?
1.北仲不怕仲裁员不聪明,北仲最怕仲裁员不公正。北仲需要公正廉洁,刚直不阿的仲裁员。
2.北仲不怕仲裁员不懂,北仲最怕仲裁员不学习。北仲需要勤奋好学的仲裁员。
3.北仲不怕仲裁员没有经验,北仲最怕仲裁员懒惰。北仲需要积极主动的仲裁员。
4.北仲不怕仲裁员是“草根”,北仲最怕仲裁员居高自傲,耍大牌。北仲需要谦逊严谨,待人真诚的仲裁员。
三、北仲与仲裁员之间是什么关系?
(一)北仲与仲裁员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关系
中国是机构仲裁的仲裁制度。当事人约定仲裁协议也是选择仲裁机构而不是直接选择某一位仲裁员。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之规定,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权属于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之规定组成的仲裁庭。也就说,仲裁机构是仲裁员执业的制度依托,仲裁员是仲裁案件的裁判主体。
仲裁员保证每一件仲裁案件都能够公平公正、高质高效地得到解决,会使北仲获得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之认可。选择北仲作为仲裁机构的案件多了,仲裁员也会获得更多的办案机会。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哪怕一件仲裁案裁决处理有失偏颇,甚至违法,也会给北仲造成致命的伤害!如果北仲的公信力受到当事人质疑,势必会导致北仲失去仲裁市场,作为北仲的仲裁员也将无案可办。
这就是北仲与仲裁员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关系。
(二)北仲与仲裁员都应当爱惜羽毛,呵护来之不易的业界口碑
1.在仲裁工作中,北仲的仲裁员都非常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北仲为了确保公正仲裁,办公室内部也设置了核阅裁决书稿制度。仲裁员办案中,办案秘书和处长们时常会与仲裁员就裁决书的相关问题交流并提出建议。因为我自己也在北仲担任办案秘书及处长多年,对于核阅裁决书稿的工作较为了解和熟悉。作为内部核阅裁决书稿制度,北仲历来要求无论是办案秘书或者是处长,自己一定要将案情了解,吃透案子,仔细研究与体会仲裁庭的裁决意见后再与仲裁庭交流或向仲裁庭提出建议。一般来讲,在核阅裁决书稿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秘书处会特别关注:
(1)二十几年来,北仲积累了处理仲裁案件的丰富经验,当然这也是北仲不可忽视的一笔财富。仲裁员处理仲裁案件,一般来讲是接触个案。针对同类型的案件,如果没有事实上的巨大区别和法律上的实质变化,仲裁裁决还是需要在裁判尺度上保持前后一致。
(2)同时仲裁多个同类型案件,由不同仲裁庭审理和裁判时,不同的仲裁庭也会有不同的观点与处理方法,但是同样都是北仲受理及仲裁的案件,仲裁裁决的裁判尺度也需要尽可能地保持一致。
(3)仲裁特别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裁决也应围绕当事人的请求和仲裁协议所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进行,而不能超裁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在多年仲裁实践的基础上,秘书处核阅裁决书稿时,对于是否构成超裁或可能存在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事项都具有更多的经验,更具敏感性。
在我担任秘书处处长期间,我在核阅裁决书稿时与仲裁庭之间的交流从来都是就事论事,真诚恳切的.通过裁决书稿的核阅以及交换意见或提出建议,不仅使仲裁案件获得了更佳的处理方案,而且使仲裁机构与仲裁庭之间增进了互信.同样,现在的北仲秘书处的处长们仍然一如既往地坚守着这样的核阅裁决书稿的工作方法。
(三)办案秘书是连接北仲与仲裁员之间的纽带与桥梁
1.各位仲裁员也许已经注意到,同为仲裁机构的办案秘书,北仲的办案秘书与其他仲裁机构的办案秘书会有不同& 他们对仲裁案件付出更多,他们对仲裁效率和裁决书质量更为关注,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更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或提出建议。
2.仲裁员平时办案与办案秘书接触最多,仲裁员了解北仲、理解北仲,从办案秘书处所获得的信息最直接、最快捷。虽然北仲的办案秘书新老交替好几批,但新的办案秘书承继了北仲的优良传统,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还在不断创新。
3.当然,仲裁员在与办案秘书交流时也应当注意方式与效率。目前,每一位办案秘书承办案件数量较多,他们的时间非常紧张。所以,仲裁员在与办案秘书交流时,一定要注意方式和注重效率。
四、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应当正确行使仲裁权
(一)仲裁员要正确合理恰当行使仲裁案件审理权以及仲裁案件裁判权
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将仲裁案件的审理权和裁判权赋予仲裁庭。仲裁庭行使此权力,需谨慎笃行、如履薄冰。在行使该权力时,仲裁庭应当考虑到,是不是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行使权力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仲裁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会不会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是否懈怠了此权力,等等。
(二)北仲要谨慎适度行使仲裁案件管理权以及对仲裁庭的监督权
北仲享有对仲裁案件的管理权,包括立案,组织进行组庭前的仲裁程序等。北仲对仲裁庭仲裁案件也享有监督权。
北仲在行使对仲裁案件管理权时,应做到及时高效,不拖延,行使对仲裁庭的监督权时,应不受外界影响,确保仲裁庭独立公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