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在仲裁法实施后迄今为止所发布的关于仲裁的司法解释(共七件)
发布时间: Tue Jan 01 00:00:00 CST 2002 供稿人: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5)21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
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1995年10月4日。
1996年:
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8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1996年6月26日。
1997年: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7)4号文件――《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几个问题的通知》,1997年3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7)5号文件――《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1997年4月23日。
1998年:
最高人民法院法(1998)40号文件――《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1998年4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16号文件――《关于审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1998年7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21号文件――《关于未被续聘的仲裁员在原参加审理的案件裁决书上签名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该仲裁裁决书的批复》,199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