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童:打造国际仲裁教学研究高地 服务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建设

发布时间: Thu Jun 13 11:25:01 CST 2024

编者按

2024527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举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仪式。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薛童在签约仪式上作主旨发言,全文如下:

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在仲裁案件和仲裁裁决自由流通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纠纷解决服务,基于竞争形成的以特定地域为枢纽的仲裁资源集中现象。教学科研机构不直接参与和提供仲裁纠纷解决服务,但同样能够参与和支持仲裁资源配置和行业发展。正如著名国际仲裁枢纽都拥有一流的仲裁高校科研机构,北京建设国际仲裁中心,也为在京高校仲裁教学科研机构提供了历史机遇和国际舞台。

在京高校的仲裁教学科研机构可以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工作提供以下几方面支持:

一、人才培养。“仲裁的好坏,取决于仲裁员”,建设高水平国际化的仲裁员队伍是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的最重要的因素。北京是我国仲裁人力资源最丰富的城市,无论是仲裁员、机构人员、代理人、教学科研人员乃至从事仲裁司法审查的法官,其质量和规模都是国内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讲,北京仲裁员的国际竞争力,代表着我国仲裁员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我国面临涉外仲裁人才数量少、经验少、存在感不高的情况。我国国际仲裁员的短缺,也体现在北京国际仲裁员的短缺。北京高校相应承担较大的仲裁人才培养任务。高校应当以仲裁学科建设为抓手,培养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具有家国情怀和世界眼光、通晓国际通行仲裁法律、规则和技能、善于处理国际仲裁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仲裁人才。与此同时,高等院校还要提供仲裁从业者的职业发展、继续教育等学历和培训服务,做好国内仲裁人才的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的专家化、国际交往人才和专业人才的专业化,持续培养和扶持仲裁人才的多元职业发展之路。

二、科学研究。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不仅需要制度研究,也需要理论研究。几乎所有的国际仲裁中心都有其话语体系和理论支持,例如英国基于普通法的法治传统、商法精神和自然正义的仲裁普适理论,美国霸权主义之下的美国法全球化理论,法国现代统一商人法、仲裁非本地化的国际主义理论,以及新兴法律服务枢纽依托的法律竞争理论。北京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同样需要给境内外当事人提供一个选择在北京仲裁而不是其他地点仲裁的具有说服力的理由和信念。在京高校为北京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提供理论支持,同样也是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高校教学科研机构还承担重述行业内国际共识、法治外宣以及促进国际交流的功能,制定以北京为名称的规则、指引、建议乃至公约,对外发表出版介绍在北京仲裁的优势、仲裁友好的司法环境,举办各类仲裁学术会议,连络境内外学术研究机构,将北京打造成为国际仲裁学术活动和学术资源中心。

三、社会服务。高校科研机构还可以作为中立、专业第三方,向仲裁行业提供支持服务。业界通常援引英国高校的国际仲裁评估作为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指挥棒和毕业证,但国际仲裁评估是用户指南和服务准则,但也是话语宣示。北京应当培育独立、中立、专业、国际化的仲裁价值指标体系,反映我国仲裁当事人的偏好、我国仲裁员的最佳实践和我国仲裁机构的机构优势,促进多元化国际仲裁价值重构。

高校科研机构是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的组成部分,承担人才培养、理论支持和社会服务的功能,努力早日成为国际仲裁教学科研高地,助力北京打造国际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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