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文化推广月丨柳福华:仲裁文化的微调研和浅分析

发布时间: Fri Sep 06 09:15:51 CST 2024

编者按:

20248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与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30周年仲裁文化推广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人民司法》杂志社原总编辑、北仲仲裁员柳福华就仲裁文化的推广与传播作主旨发言。全文如下:

作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称北仲)新聘的仲裁员,首次在北仲会议上发言,我报以谦逊与敬畏之心。针对本环节的主题,结合个人工作经历,我就仲裁文化的推广与传播分享两点感受。

01关于商事仲裁认知情况的微调研及浅分析

我在退休之前一直从事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的编辑工作,所以经常会与很多研究型、学者型法官进行一些学术和实务方面的探讨。接到本次会议的通知后,我做了一项微调研,邀请近40位现任法官(分布于四级法院)用一句话表述他们对商事仲裁的看法。

法官们的反馈迅速且内容丰富,其中不乏一些金句,如“仲裁让公正更效率”“仲裁比诉讼在程序上更友好更灵活,比自行协商在结果上更有效更有力”等。对于仲裁的专业性、高效性和公正性,他们都给予充分的认可;但是对于仲裁中的很多程序性问题,尤其是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中的相关规定与诉讼体系内的规定存在哪些异同,法官们整体上欠缺足够的了解。

02关于仲裁文化推广的两点认识与建议

强化对仲裁程序服务性的宣传

对上述微调研的结果进行粗浅分析,可以看出,商事仲裁的专业性和效率性在法官群体之中已经广受认可,但对于仲裁的服务性以及仲裁相关制度,如仲裁员回避与信息披露制度等,很多法官并不熟悉。

基于个人对仲裁程序的理解,我认为,仲裁程序的服务性决定了它的灵活便捷性,仲裁员回避与信息披露等制度为仲裁裁决的公平公正提供了程序保障。北仲的仲裁员回避与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得很严格很全面,这些内容其实与诉讼中的相关规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但就法官群体而言,大家对此并不熟悉,这对于仲裁与司法的沟通并不利。

因此,我建议在推广与传播仲裁文化时,要加大对仲裁程序服务属性的宣传力度,还可以考虑强调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加强法官群体对仲裁的认知,以进一步突出仲裁的优势,从而增强公众对仲裁制度的信任与接纳。

推动品牌建设增强北仲在业内的影响力

现在全国有280多家仲裁机构,并且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并没有地域限制,这与诉讼存在明显的区别。这让我意识到仲裁机构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北仲作为行业领军者,应充分利用北仲的仲裁员专业优势和区位优势。一方面,北仲要着力打造经典仲裁案例与裁决书,加强研究工作,向全社会展现北仲的专业实力,形成北仲的专业品牌。另一方面,北仲也要充满自信地打造北仲自己的仲裁员品牌。仲裁员队伍建设是仲裁事业发展的必要保证,但是,培养出优秀的仲裁员也并非易事。北仲仲裁员虽然都要经过十分严格的遴选程序,但仲裁员都是兼职,他们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生活领域。所以,在对于仲裁员的专业能力、服务意识的培养方面,更需要精雕细琢。同时,北仲更应借北京全面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东风,积极发挥政策优势,吸引国内国外更多的当事人选择北仲作为纠纷解决首选机构。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