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仲应邀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会议并提供观察意见

发布时间: Tue Oct 08 08:33:51 CST 2024

2024930日至104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称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八十届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国际中心召开,46个贸法会成员国、20个观察员国家、1个联合国系统组织、3个政府间组织及29个非政府组织派出代表团参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称北仲)作为观察员单位,由仲裁员陈帼钊、路彬及立案室负责人王瑞华、高级顾问付翔宇组成代表团参加本次会议。

北仲代表团与会议主席Andrés Jana(中间)

本届会议由来自智利的Andrés Jana先生担任主席。会议首先对贸法会专业化的快速争议解决(SPEDR)示范条款的解释性说明草案逐条进行了最后的审定。与会代表们对于解释性说明的关切主要集中在说明的表述是否准确且与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及特快仲裁示范条款、审裁示范条款、技术顾问示范条款和保密示范条款等文件中的意义是否一致。此外,代表们就审裁制度的裁决后果释明、效力、范围、合并审裁问题以及审裁与仲裁的关系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会议的第二个议题是电子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秘书处组织了四场关于电子裁决的专题讨论会,从仲裁机构的实践、各国法院诉讼程序数字化的经验、贸法会关于电子商务和电子通信现有法规依据的基本原则适用情况和贸法会文书之间的一致性开展了讨论。随后,工作组就电子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专题的案文进行了审议。

北仲代表团成员全程参加了会议的审议讨论,并向大会报告了来自北仲的经验。北仲首先建议审裁程序的解释性说明条文内容应着重体现仲裁与审裁的衔接和保障审裁程序中当事人获得快速、有效解决争议的内容。在电子裁决的专题讨论会环节,北仲就电子裁决在实践中的现状发表了观察意见。北仲代表提出电子裁决在中国适用的现状与贸法会《评估数字经济中争议解决最新动态——进度报告》中所载的现况有所不同。北仲通过建设信息化办案平台在2015年便实现了仲裁裁决均以数据电文方式形成,并且电子形成裁决书的文本均留存在北仲的案件管理系统随时备查。截至20249月,北仲已经有超过3万件案件的裁决以数据电文方式形成,并且北仲并未有案件因裁决以电子方式形成而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北仲认为,在仲裁实践中,电子裁决的送达方式及其送达时间和效力问题值得研究关注,并需要尽快形成国际通行规则。因此,北仲期待通过贸法会第二工作组对电子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的讨论,就电子裁决的电子送达问题给出示范指引,以推动电子裁决的电子送达获得科学合理的保障。上述观察意见得到了工作组会议的广泛关注。

会议期间,北仲代表团还参加了“贸法会专业化的快速争议解决(SPEDR)示范条款的影响和机构适用情况以及如何避免追索陷阱’--德国仲裁协会关于第三方通知的新规定等主题的周边活动。

2017年北仲成为贸法会观察员以来,北仲持续参加联合国贸法会工作组会议,并不断地在会上总结推广中国仲裁经验、讲述中国仲裁故事,为相关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提供建议和可靠的实践支持。北仲还将通过会议不断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推动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会议期间北仲也向全球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宣介了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最新情况,并邀请其赴北京共同开展交流与合作,共促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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