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贺本会成立十周年,特举办有奖征文活动

发布时间: Tue Jan 01 00:00:00 CST 2002

自1994年仲裁法颁布以来,我国已成立仲裁机构170余家,年受案量达30000余件,而且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仲裁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解压器,成为案件分流的重要渠道,仲裁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于1995年成立,至2003年已受案4000余件,受案标的达186亿多元,不仅在业界享有盛誉,而且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成为仲裁法实践的典范机构。为加强对仲裁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发挥其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在即将迎来仲裁法施行十周年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成立十周年之际,北京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报共同面向国内外开展征文活动,热诚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一、征文范围

有关仲裁的文章均可应征,尤其欢迎结合中国仲裁立法与实践就下列主题展开讨论:

1、 仲裁制度研究:包括仲裁与ADR、仲裁程序、仲裁员行为规范、仲裁保全、仲裁管辖权及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的司法监督、仲裁的价值取向及仲裁制度比较研究等,尤其是针对仲裁法及民事诉讼法有关仲裁部分的修改与完善、仲裁法司法解释方面。

2、 仲裁实务研究:包括仲裁案例分析、裁决书制作、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例分析等。

二、投稿要求

文章均须原创,3500字以内。来稿须提供打印稿和电子版,并请注明“北仲征文”。

三、免责与起止日期

所有作者来稿文责自负,其观点不代表征文发起者的立场。

征文起止日期:2004年7月1日2005年8月6日

四、评审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江 平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

主 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副 主 任:王运声 人民法院报社总编辑 王红松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委 员:(以姓氏笔划排名)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

吴志攀 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

罗东川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

姜联润 人民法院报社副社长

黄 进 武汉大学副校长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

应征文章将自2004年7月份起陆续择优刊登于人民法院报《法治时代》周刊B3版。征文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从刊登稿件中评出一等奖 1 名,奖金3000 元;二等奖 3名,奖金每人1500 元;三等奖10 名,奖金每人800 元。所有在《人民法院报》刊发征文的作者,均可获赠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的2002、2003和2004年度的《北京仲裁》杂志合订本。征文期间将不定期举办仲裁专题研讨会,评审结束后将在京举办“颁奖暨仲裁专题研讨会”活动。

            《人民法院报》编辑部 北京仲裁委员会

2004年7月1日

联系方式及备注:

北仲 姜丽丽 jianglili@bjac.org.c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七层(100022);

报社 徐光明 xuguangming@rmfyb.com 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100062)

所有来稿均可以推荐到《北京仲裁》期刊或北仲网站相关栏目。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