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马萨诸塞州法官代表团来访。
发布时间: Mon Nov 15 00:00:00 CST 2004 供稿人:
2004年11月13日,美国马萨诸塞州法官代表团一行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参观交流。代表团的成员包括团长克拉斯利法官(Hon. John C. Cratsley,马萨诸塞州高级法院法官);吕杰克法官(Hon. John T. Lu,波士顿市法院法官);法莱理法官(Hon. Ellen Flatley, 林恩地区法官)。随行的还有克拉斯利法官的夫人和美国国务院约聘翻译员吴瑞卿女士及其先生。会谈由王红松秘书长主持,宾主双方相互介绍了各自国家的仲裁制度,并就各自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克拉斯利法官对ADR的优点进行了总结,认为ADR是替代诉讼的便捷合理的方式。他还专门介绍了该州高级法院对于仲裁事业的支持和规范:法院专门针对仲裁员和调解员组织强制性的培训。同时,代表团对于中国仲裁案件的来源、仲裁员培训制度、仲裁机构的性质、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审查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王红松秘书长为对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双方还就仲裁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通过这次交流活动,不仅提高了北仲的国际影响力,同时加深了双方对各自仲裁制度异同点的了解,增进了双方之间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