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Mon Dec 12 00:00:00 CST 2005 供稿人:
2005年仲裁员沙龙系列活动第六期 时间:2005年12月29日(周四)下午15:00 地点:北京仲裁委员会(招商局大厦十七层) 本期主题: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及其对仲裁实践的影响 主讲嘉宾:刘俊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教授 内容提要: 新《公司法》为鼓励投资兴业,大幅下调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扩大了股东出资方式。新《公司法》落实了股东平等原则,将国家股东与其它股东之间的制度歧视一扫而光。新《公司法》扩张了公司与股东的自治空间,大幅减少了行政权和国家意志对公司生活的不必要干预。新《公司法》兼顾兴利除弊。新《公司法》是强化投资信心的护权型公司法。该法创设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度,允许受压抑的小股东查阅会计帐簿、依法退股、甚至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新《公司法》强调了公司社会责任。新《公司法》还是立法技术娴熟的可操作型公司法。 本期沙龙活动将着力从新旧公司法的比较、新公司法在制度和理念上的创新及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股东权的确认与保护、股东的义务与责任、公司担保行为与债权人保护和公司纠纷案件的特点与处理方法等方面来探讨新公司法的创新和对仲裁实践的影响。 第五期仲裁员沙龙活动首次尝试向非仲裁员人士开放,社会各界报名踊跃,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本期沙龙活动将继续向公众开放。欢迎对仲裁领域感兴趣或有志从事仲裁事业的人士参加。限于会场容量,欲参加本期沙龙活动者均需提前报名并经本会确认(其中参加过清华大学法学院仲裁员培训班的学员将予以优先确认),先到先得,额满为止。未提前报名并经确认者,恕不接待,敬请原谅。 2006年上半年仲裁员沙龙系列活动安排将于近日公布,具体内容请密切关注本会网站。 本期最迟报名日期:2005年12月26日 联系方式:报名或垂询 联 系 人:王 童 联系电话:010-65669856转218、13331161915 电子邮箱:wangtong@bjac.org.cn 联 系 人:程 立 联系电话:010-65669856转200、203、252 传 真:010-6566807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22 北京仲裁委员会 200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