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Thu Sep 21 00:00:00 CST 2006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仲裁制度正以蓬勃之势健康发展。仲裁以其“一裁终局”的高效性、“专家断案”的专业性以及仲裁程序的灵活性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争议当事人的青睐。仲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拥有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水准专业能力、谙熟仲裁规则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基于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在成功举办前四期仲裁员培训班的基础上,应广大仲裁员和各界专业人士的要求,于2006年10月继续推出第五期仲裁员培训项目。本次培训将延续前几期的成功经验,继续邀请资深仲裁员、著名教授及专家授课,采用先进的培训方法和教学手段,促进学员与老师、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互动与交流,突出案例教学,研习实务操作技能,力争为学员提供一个高水平的学习交流平台。相信您通过系统培训,可以加深对仲裁理念的理解,增强仲裁实践操作水平,并开阔视野,扩大与同行间的交流。
具体招生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 2006年10月28、29日,11月4、5日(均为周六周日)共4天
培训地点:清华大学法学院516B教室
招生对象:各仲裁机构现任仲裁员,法律、经贸、建筑、金融等专业领域对仲裁业务感兴趣的专业人士。
培训内容:仲裁理念、制度与仲裁员职业道德等理论层面和仲裁程序、证据规则与裁决书撰写等实务
技能层面的培训。具体内容详见培训课程安排
授课教师:业界资深仲裁员及商事仲裁领域知名专家学者
培训考核:培训机构将在课程结束后对参与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分组模拟仲裁庭的实践
练习及笔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费用:2500元人民币每人每期(食宿自理)。
2006年10月28日早晨7:30-8:20在明理楼大厅交纳培训费,可以汇款、交纳现金或支票。
如使用支票,请不要写台头。
汇款地址——户名:清华大学(066)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帐 号:0200004509089131550
用途:清华法学院第五期仲裁员培训班XXX(请注明姓名)
报名方法:第五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 2006年10月27 日,填写完毕后邮寄、
电邮或传真至: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法学院102室 仲裁员培训班
邮 编: 100084
联系人: 杨 艳
电 话: 62795151
传 真: 62773149
电子邮件: yangyan1@mail.tsinghua.edu.cn
附件1:第五期仲裁员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授课教师简介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教学、后勤管理提示
附件5:交通指南
附件6:餐饮指南
查看第五期仲裁员培训班招生简章以及附件请点击清华大学法学院主页 http://www.tsinghua.edu.cn/docsn/fxy/index.htm,依次进入培训中心项目栏-培训项目-专业项目-仲裁员培训。
清华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
200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