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松秘书长当选亚太地区仲裁组织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发布时间: Fri Dec 22 00:00:00 CST 2006

  2006年12月3日至6日,亚太地区仲裁组织(APRAG)第二届成员大会及国际仲裁研讨会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举行。本会王红松秘书长一行应邀参加。

  亚太地区仲裁组织(APRAG)是亚太地区商事仲裁领域唯一的区域性组织,于2004年11月2日由17个仲裁中心及协会的代表在澳大利亚悉尼发起成立。该组织现已有24个亚太区域成员,其中包括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亚洲)、印度仲裁委员会、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澳大利亚分会、东亚分会,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知名仲裁机构。作为地区性仲裁协会联盟,亚太仲裁组织旨在普及和提高国际仲裁的知识及水准,同时为亚洲经济实体解决其潜在争端提供一站式争端解决机制资源。其目标是提升地区仲裁,推广和加强区域仲裁知识和专业技能,对仲裁法律及实践改革作出反映。

  亚太地区仲裁组织由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及八位副主席构成委员会来主持日常工作。该组织第一届主席由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席Michael Pryles教授担任,在本次全体成员大会换届选举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先生当选为新一届委员会主席,本会秘书长王红松当选为副主席。评论认为,新一届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仲裁界对中国地区商事仲裁强劲发展势头的关注。

会议现场
王红松秘书长作主题演讲
王红松秘书长与前任主席Michael Pryles教授亲切交谈
王红松秘书长与委员会主席杨良宜夫妇合影
主讲人合影
王红松秘书长与秘书王童

  亚太地区仲裁组织成员机构的代表和来自亚太地区、欧洲及北美洲仲裁界的人士共两百五十多名参加了随后两天举行的国际仲裁研讨会。在本次国际研讨会上,亚太仲裁组织委员会根据亚太地区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问题和新动向,设置了国际仲裁之多维思考、国际仲裁之香港经验、区域仲裁的最新发展、建筑工程争议仲裁、仲裁的成本管理以及法院对仲裁的支持等主题,并分组进行了充分讨论。

  王红松秘书长在会上介绍了今年9月8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和北京市高级法院从2005年11月至今年9月执行仲裁裁决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法院愈来愈“以一种更为开明的态度对待仲裁,以一种更为鼓励的态度支持仲裁”,以及中国法院实际执行仲裁裁决的力度和效率。王红松秘书长还通过数据图表介绍了中国仲裁法颁行十年来仲裁案件的发展状况,特别是2001年至2005年在年受理案件量、标的额位居全国前列的贸仲、武仲、北仲、上仲、深仲、广仲等六家仲裁机构的案件发展情况,该统计数据引起了与会者的浓厚兴趣。会议期间,王红松秘书长与国际法律界、仲裁界的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就亚太地区仲裁机构的共同发展,中国司法环境对仲裁制度支持态度的逐渐改善等问题与参会者交换了意见。

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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