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仲裁员沙龙系列活动特别策划(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发布时间: Thu Feb 15 00:00:00 CST 2007   供稿人:

时 间:2007年3月22日(周四)下午14:00

地 点:北京仲裁委员会(招商局大厦十六层)

本期主题:国际仲裁案件中的费用问题

主讲嘉宾:杨良宜 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

主持人:陶景洲 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执行合伙人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良宜先生简介:杨先生于1948年出生于上海,5岁时移居香港。现任海事、商事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简称HKIAC)主席;中国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及香港城市理工大学等十余所著名大学客座教授。主要著作有:《国际商务仲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英美合约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美证据法》(法律出版社)等。

内容提纲:

(一)仲裁中涉及的三大类费用。

(二)世界上仲裁机构的不同收费标准与做法、优劣比较、对仲裁员的影响等。

(三)仲裁员的不同收费标准与做法、在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不同之处、仲裁庭费用由谁来承担、仲裁员对收费的担保与坏帐、英国/香港法院与联合国示范法下对仲裁员收费的管制等。

(四)双方当事人的律师、专家证人与其他诉讼费用的标准与做法、这项费用昂贵的原因、在胜败有了结果后如何分摊、传统分摊的做法与新做法费用、法律代表如果是外国律师,当事人的法律部,索赔代理,等可否在胜诉后要求补偿、费用担保的做法、被告如何去保护自己在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不必去承担胜诉原告的费用、被告秘密提议与Calderbank提议的做法、原告Part36提议与后果、对分摊费用做出上限的命令与做法。

(五)有关立法条文的介绍。

(六)总结仲裁员或当事人应该对仲裁费用应有的关注与保护。

本期最迟报名日期:2007年3月16日(因场地有限,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先到先得)

联系方式:报名或垂询

王童 010-65669856转218;13331161915;wangtong@bjac.org.cn

庾雪 010-65669856转200/203

传 真:010-65668078

远程互联:该会议厅还可进行远程视频互联,如不便直接到本会参加会议,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传送的方式同步观看会议的情况,欢迎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企业、协会等提前与我们联系相关事宜。

远程视频互联联系人:张祖原 联系电话:010-65669856-237

北京仲裁委员会

2007年2月14日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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