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教授主讲《物权法总则条文》通知

发布时间: Wed Oct 10 00:00:00 CST 2007   供稿人:

2007年第十三期(总第33期)仲裁员沙龙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时 间:2007年10月25日(周四)下午14:00-17:00

地 点: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招商局大厦十六层)

本期主题:物权法总则条文

主讲嘉宾:梁慧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主 持 人:魏耀荣 原全国人大法工委咨询委员、经济法室主任、民法起草小组成员

本期最迟报名日期:2007年10月22日(因场地有限,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先到先得)

联系方式:报名或垂询

吕 新:010-65669856转216;lvxin@bjac.org.cn

王 童:010-65669856转218;wangtong@bjac.org.cn

庾 雪:010-65669856转200/203

传真:010-65668078

远程互联:该会议厅还可进行远程视频互联,如不便直接到本会参加会议,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传送的方式同步参与会议,欢迎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企业、协会等提前与我们联系相关事宜。

远程视频互联联系人:张祖原 联系电话:010-65669856转237

北京仲裁委员会

2007年10月9日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