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1999年工作总结

秘书长 王红松

一、 案件审理情况。1999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数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全年共受理案件326件,比去年增长93件,增长幅度为40%,这是近年来案件增长量、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在受理的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255件,占案件总数的78.22%;建筑工程合同纠纷50件,占案件总数的15.3%;联营合同纠纷5件,占案件总数的1.5%;租赁合同纠纷5件,占案件总数的1.5%;委托合同纠纷3件,占案件总数的0.9%;技术合同纠纷2件,占案件总数的0.8%;借贷合同纠纷2件,占案件总数的0.8%;其他合同纠纷4件,占案件总数的1%。在受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写明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1%,比去年增长5个百分点。今年共审结案件284件,结案率为87%。从立案到结案平均为91天,从组庭到结案83天。

1999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26件,法院驳回当事人申请的20件。仲裁委员会从1995年9月28日成立到2000年2月16日,共受理案件907件,审结779件,结案率为85.8%。在审结的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的41件,申请不予执行的20件,法院裁定撤销的2件,裁定重新仲裁的2件,裁定不予执行的3件。

据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在仲裁委员会审结的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本市法院强制执行的 60多件,除了两件法院正在审理之中,其余案件已全部执行。

到目前为止,北京仲裁委员会的立案数、结案数、裁决质量、工作效率,在全国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中位居前列。

二、仲裁委员会办公条件大大改善。随着仲裁业务发展,原有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此,仲裁委员会曾向市政府申请买房。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仲裁委员会经过多方考察,反复比较,购买了位于长安大街与东三环路交汇处的 招商局大厦第七层一层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并完成了房屋的装修及迁址工作。新址 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共有建筑面积 1981平方米。装修后,共有八个仲裁厅,一个接待大厅及相应的接待室,一个可容纳百余人的仲裁员会议室,另外还设有仲裁员休息室、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工作人员办公室等。房屋布局比较合理,既满足了仲裁委员会目前需要,也为今后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房屋装修美观大方、注重环保,力求采用智能化开放性综合布线系统,创造了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力求庄重而不呆板,和谐而不单调,雄浑大气而不失精致秀美,传统与现代结合。

三、仲裁宣传工作。1999年仲裁委员会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仲裁法和仲裁委的文章和消息共74篇(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总共发表文章370多篇),电台电视台播出有关仲裁法和仲裁委的节目3次(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总共播出节目达35次)。仲裁委员会在建筑、律师行业开展仲裁法讲座和培训活动,听课人达3000余人次。仲裁委员会加强了网上宣传工作,修改了网页,通过与北京电信部门合作,大大提高了仲裁委员会网站浏览速度,提高了网页的浏览次数和点击率。同时,在国内较大型搜索网站——“搜狐”、“雅虎中国”、“常青藤”等,都能搜索到仲裁委员会的网址。

四、仲裁理论研究工作。1999年仲裁委员会参与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新编司法文书教程》、《新编司法文书格式实例选》的编写工作,并且承担了有关仲裁文书及其案例分析部分的写作任务。为提高仲裁员选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仲裁委员会经反复酝酿,制定了《仲裁员选(续)聘标准》。为促进仲裁员研究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水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修改了《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办案规范(草案)》和《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制作规范(草案)》。这次修改变化较大,吸收了 人民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形成的新的理论和经验 ,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为了使两个规范切实可行,办公室拟在 2000年组织仲裁员和有关部门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两个规范。

五、进一步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办公室委托电脑公司研制开发了第三代仲裁管理软件。该软件内容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强大,增加了有关仲裁案件时间统计、办案提示、案件审批、案件统计方面的新内容,不仅使案件录入和管理更加便捷,而且为将来无纸化操作创造了条件。为便于当事人、代理人了解仲裁程序和仲裁员详细资料,仲裁委员会特意在接待大厅设置了电脑查询系统。当事人、代理人可通过电脑触摸屏,迅速了解到仲裁员专业背景、办案情况以及仲裁规则、《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通讯》等相关资料。

     2000 年仲裁委员会将加强仲裁员培训和仲裁宣传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的业务交流工作,努力为仲裁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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