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在世界上是先进的

发布时间: Wed Jul 09 00:00:00 CST 2008   供稿人:梁慧星

  ■风进,雨进,国王不能进
    
    今年两会的时候,河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曾经就《物权法》引用了西方的这样一句话,“我的房屋虽然简陋,但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对此,梁慧星教授非常赞同。
    
    梁慧星教授说,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权利,是法律的强行规定,不仅仅指一般比如偷车的,盗窃犯等等,还要针对国家公务员,针对国家机关,针对国家的警察,“即使警察也不能任意往我的家里跑,警察要进我的屋,要么得到我的许可,要么找公安局长办搜查证,否则进去就是违法。”
    
    梁慧星举了一个例子,前几年网上炒了一个事件,小两口在卧室里看黄碟,两个警察冲进去把小两口抓起来了。最后的结果是公安局长赔礼道歉,两个警察受了处分。说到底就是物权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这两个警察要强行进入必须有搜查证,没有搜查证就成了违法行为。物权的排他性就是在社会划了一条界线。
    
    如果我们的地方政府都有这个物权观念,理解物权的排他性的话,侵害人民权利的好多违法行为就不会发生。梁慧星教授说。
    
    ■个人财产也同样不可侵犯
    
    梁慧星教授说,过去我们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不是平等对待,因为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虽然并没有说私人财产就可以侵犯,但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司法机关就有意或者无意地偏向一方。其结果对于私人的一方作出不公正的判决。即使法院在裁判当中也受这种思想影响,当一方是国家机关,国有财产,另一方是私人,或个体企业时,法官会考虑,我如果依法判处个人或非公企业获胜时,政府、领导会不会责备我,说我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违反了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特殊保护的原则。现在《物权法》将彻底改变这一现象,在判决的时候不受当事人所有制的影响。
    
    ■物权法在世界上是先进的
    
    在现场,有的同志问,中国的《物权法》比西方的物权法晚了20多年,颁布如此曲折,实施真的会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吗,会不会一颁布就已经落后了呢?
    
    对此,梁慧星教授充满信心地说,我们的《物权法》敢说在世界上是先进的。和西方的《物权法》相比决不落后,不仅《物权法》不落后,我们当年的《合同法》也不落后,直到现在,我们的《合同法》被称为世界上最先进的法律之一,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们的《合同法》都不需要修改,完全符合国际公约。《物权法》也是这样,我们《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非常先进的,采纳了国际上的共同规则,同时又符合中国国情,决不会一颁布就落后,就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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