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良宜英美合约法全貌讲座主持词

发布时间: Sat Dec 17 00:00:00 CST 2016

各位同学、朋友上午好!

      今天,我们有幸请杨良宜老师给大家讲《英美合约法全貌》。杨老师是我非常景仰的人。第一,杨老师是少数被国际仲裁界认可的资深仲裁员。搞仲裁的人都知道:一个在册仲裁员与一个称职的仲裁员会有天壤之别。因为后者的声誉是凭着真才实学和过硬的案件质量累积的。而一个称职的仲裁员能做到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资深仲裁员,几乎是寥寥无几。一方面是获取国际商事仲裁知识无论在金钱还是在时间精力上都代价高昂,另一方面由于国际商事仲裁几乎由欧美精英垄断,亚洲人特别是中国人很难获得参与的机会。杨老师是自学成才,从船员干起、干到船长、再学法律、再干仲裁,办理的国际海事、商事案件约2500件,其制作的裁决有600件左右。高贵的品行、出色的业绩,渊博的学识,令国际同行信服的专业水准和能力,奠定了杨老师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声望和影响力,他先后担任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文件委员会委员、国际海事仲裁大会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亚太地区仲裁组织主席,并担任香港、内地十余所大学的客座教授,成为国际商事仲裁高端圈子里少有的亚洲人之一。这种近乎传奇般的经历,让人十分佩服!

第二,杨老师是全面、系统引进英国商事法律第一人。杨老师因为工作中“每天几乎都可见到、听到或碰到中方受骗,每次损失都在十万、百万甚至千万美元”。担心国家“因流血不止而大难临头”。为了普及国际商务游戏规则知识,杨老师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写书,他以英国商法作为他著作体系的核心兼顾美国以及相关国家的商事法律、国际上重要的公约、规则、惯例。因为,英国商法“作为国际商贸活动主要使用的法”、是构成国际商务游戏规则的主要内容,而且“相对而言最完整、最实用、最符合商业人士本性、和现实接轨且不断改善的法律”。到现在为止,杨老师出版的书籍有30余部,内容涵盖英国合约法、国际货物买卖、信用证、海事法、仲裁法、英美证据法、禁令、以及造船、期租、程承租合约、提单、滞期费、海上货物保险,等等,从实体到程序,涉及的领域之广、跨界幅度之大,知识体系之庞杂令人叹为观止。可以说,从事国际商务、法律服务需要了解的英国及国际重要的立法、规则,惯例、判例等,书中均有涉及。而且,每个领域的介绍都相当全面、详细。如杨老师今天所讲《英国合约法全貌》,实际上包括他1998版的《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国合约法》,2007版了《合约的解释》、2013版的《损失与赔偿救济》和2015版的《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四部书的内容。这四部书应该是国内介绍英国合约法的大全。从合约订立、履行、到争议发生后的违约救济全过程各重要环节的法律问题,书所举的规则、惯例、案例之多,各类参考资料之全、之新,不仅远超过国内同类教科书,而且,许多内容是杨老师专门针对“中国商业人士相对薄弱或缺乏理念”部分所写,填补了国内法学教育的空白。比如,在1998版《英国合约法》之后,英国合约法在许多方面发生了重要变化,因时间精力有限,杨老师无法对《英国合约法》全面更新,转而选择合约的解释和损失赔偿与救济两个课题详加论述,单独出书。因为,商业法官包括仲裁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争议中“对商业的合约条文做出解释”,“合约法尤其是合约的解释是整个中心灵魂”。而“损失计算也是合约法最复杂、最重要的课题”,其重要性在于“任何商业决定与发生纠纷后的和解或诉讼都免不了涉及,而最终的赔偿金额就是各种商业决定”的底线。这些内容不仅是商业人士在国际贸易中维护自身利益的利器,也是法官、仲裁员处理复杂、疑难、新型案件中面临规则不明、相关裁判经验挑战时,可资借鉴的“他山之玉”。杨老师希望读者通过他的书,全面、系统了解英国商法体系的大框架,能够“更长远,更全面,更精密,更逻辑与更连贯”地思考问题。

杨老师写书目的是培养人才,他了解实务工作者的阅读习惯,他从实际、从问题出发写书,根据问题整理和编排书目,使读者从目录对书的内容一目了然,可根据目录的线索寻找答案。为了使文章易懂,杨老师避免使用艰深的概念、术语,尽量用浅显直白的语言诠释深刻的道理,阐明常识后的逻辑。即使非科班出身、外语不够精通的实务工作者,只要肯学、肯钻,也能理解掌握书中的内容。杨老师在《禁令》一书中介绍过“跳板说法”——即“街知巷闻”的公开资料,只要“这资料能对获得者起到跳板的作用”,可借此轻易地向前跨一步,该资料即视为机密受法律保护。杨老师书中引用的法律、规则、判例虽然都是公开的资料,但却包含了杨老师个人95%以上个人知识、经验和感悟。他的书取材于英美国家法学家和法官教学、研究与审判实践中的优秀成果和成熟经验。书中所提的问题,引用的判例,也是杨教授凭着他几十年仲裁中与世界顶尖高手过招的经历,凭着他对中国人常见误区的了解而精心挑选。这些由精通国际游戏规则、经验丰富的律师、当事人在商战中提出,并由博学、智慧的英国大法官、仲裁员经过深思熟虑予以解答的问题和案例,经过杨老师的分析梳理,中国读者可以隐蔽在国际商事仲裁神秘面纱后“穴位”、“门道”,从而深入了解法律条文、仲裁规则在实践中的体现和应用。了解国际最优秀的法律人士运用法律、规则过程中展示的睿智和思维方法,包括杨老师本人的真知灼见。杨老师的书都是简装,字小、书厚、价廉,体现出杨老师为国内经济尚不宽裕的年轻人卖得起书体贴和照顾。杨老师希望他的书可以为中国读者的“跳板”,让那些勤奋有为年轻人踏着他的背,比他“跳得更高更远,迅速成长为中国“抵挡西方国家经济”“侵略”的世界级人才。遗憾的是,杨老师这些书的价值很长时期内未被内地所认识。面对西方国家这方面教育发达、人才鼎盛,杨老师感到自己的“势单力孤”。今天,当我国企业、个人依然因为无知而损失惨重,当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中央明确提出要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提高“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的时候,我们发现国内像杨老师这样精通国际商务游戏规则的世界级顶尖人才极度匮乏,我们的教育太不给力,这才注意到杨老师的这些书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第三,杨老师是国内积极普及推广英国商事法律第一人。虽然杨老师清楚“凭一己之力是难以大面积地帮助中国青年提高思维”,但他依然几十年如一日地不懈努力。杨老师不是富商大款,但他通过赠书、设立奖学金,赞助海商法论文评选等方式为内地学子捐赠的款项近千万。早期为了给内地大学购买价格昂贵的劳氏法律报告等国外法律资料。他甚至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购书款。从1979年到现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杨老师每年都到内地义务讲学,授课达600多场次。为了不耽误学生上课,杨老师一般把课程放在周末,通常一个题目连续讲两天。这些课程是杨老师在办案、写书、从事繁忙的学术、社会活动之余完成的,这种长时期超负荷的工作,非常人能及。近年来杨老师也渐感到力不从心,时不我待,他动员自己的儿子、朋友、学生参与写书、讲学工作。总之,杨老师的善行义举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会过高。但杨老师对此却看得淡然,他认为这是一个公民对国家、社会的一份担当,是一个系统学习英美商事法律的先知先觉者对后知后觉者的一份责任,是一个普通人应该做也可以做的事。他不图名利上的回报,他只希望更多的年轻人学他的书、用他的书,尽快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才,他只希望内地更多的人支持他的事业。相比杨老师我们常常感到汗颜。我想,如果哪个法学院能够以杨老师撰写的英国合约法、仲裁法、英美证据法、禁令等书籍为教材开展教学工作,那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之福,因为这些学生凭借这些实用知识进入职场后能够很快进入角色并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我相信,我和北仲的同事、仲裁员,也愿意为此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我讲这些似乎超出主持人对主讲嘉宾一般性的介绍。杨老师讲课的精彩众所周知,也无需我多言。但我希望在座的同学、朋友在了解杨老师的为人、贡献后,不仅认真地听讲,还能认真研读杨老师的书,奋发图强努力成为杨老师期望的国际商务、法律服务领域的高端人才。下面让我们以热烈掌声欢迎杨老师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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