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欧洲直接投资与欧盟投资审查体系”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Wed Jul 10 16:07:50 CST 2019   供稿人:林晨曦

2019年7月4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与西班牙顾博国际律师事务所,意大利凯明迪律师事务所和德国Gleiss Lutz律师事务所、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中国对欧洲直接投资与欧盟投资审查体系”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为“北仲名所论坛”系列活动之一,也是“北仲名所论坛”首次就同一议题,邀请来自不同国家的专家展开探讨。

会议首先由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先生代表北仲做欢迎致辞。陈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不管是“北仲名所论坛”亦或是刚刚结束的“北美·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北仲举办此类交流活动的初衷都是希望能为中外法律从业者提供交流平台。北仲始终认为,仲裁机构的使命不仅仅是提供中立、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还应当不遗余力地成为不同文化对话的纽带,增强不同法域之间的了解与互信。

陈福勇先生致辞

西班牙顾博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blo Cubel先生首先进行发言,他首先就欧盟新近批准通过的欧洲投资审查法案进行了整体性的介绍,他指出,在欧盟层面投资审查属于框架性质,具体的审查机制仍然由投资过具体确定,投资审查法案主要是建立了欧盟成员国之间对于投资审查的信息共享及相互发表意见的合作机制。随后他重点介绍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外商投资审查体系。他强调,西班牙和葡萄牙对于外商投资整体鼓励投资自由,但是对于特定行业政府仍然有权进行审查并可以拒绝批准交易。最后,他建议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应当对于投资目的地国的投资审查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客观的评估,特别是对于在欧盟的投资更应当充分了解投资交易可能引起除投资目的地国以外的其他欧盟成员国的关切。

Pablo Cubel先生发言

随后,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敏女士介绍了法国的投资审查制度。她从法国投资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出发,介绍了法国投资审查机制对于投资来源的三个层级划分、行业限制及行政处罚措施。她指出,法国的投资审查由来已久,并且从制度架构上日益精细化,特别是《推动企业经济增长与转型法》(“PACTE法”)的颁布,加强了法国经济部的监管职权,对于投资审查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郭敏女士发言

紧接着,意大利凯明迪律师事务所顾问Sergio Scanu先生对意大利的外商投资审查制度进行了介绍。他的介绍主要围绕意大利投资审查制度中的“黄金权力”这一重要概念展开,基于“黄金权力”这一制度,意大利政府可以在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关键基础设施、高科技密集等产业中可以进行干预和控制。对于投资者而言,则应当在交易之前提前向政府进行报告。Sergio Scanu先生也提示到,投资者还应当注意到,“黄金权力”亦有可能被扩展到服务协议和非直接投资的情形。

Sergio Scanu先生发言

德国Gleiss Lutz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Michael Burian 先生则就德国的投资审查制度进行了发言。Michael Burian 先生详细介绍了德国投资审查的提出和审查程序。他认为,德国的投资审查整体上仍然是较为宽松,对于某些涉及国家安全和政府职能的行业,以及跨行业的投资监管较为严格,对于中国投资者对于到德国投资无需过于担忧,只要重视好投资审查制度,提前“做好功课”。

Michael Burian 先生发言

随后,现场听众与发言人就欧盟投资审查法案对于中国投资的影响、并购控制等问题进行了积极地交流。

活动现场

伴随着中国企业不断地走出去,如何适应目的地国的监管,已经成为了中国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北仲一直致力于打造涉外争议解决交流平台,助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管控,除了积极走出去宣传中国争议解决发展以外,引进外国专家进行经验分享,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北仲诚挚欢迎各界专业人士继续关注并参与北仲组织的各类活动。亦欢迎关注北仲官网及北仲微信公众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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