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仲与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 Thu Dec 12 18:35:13 CST 2019   供稿人:尹通

2019年12月10日下午,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与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北京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北仲秘书长林志炜、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及顾问尹通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知识产权协调处副处长陈军、北仲仲裁员詹晖、王谨、谷海燕以及二十余位科技企业代表、行业实务专家参与见证了本次签约仪式。

林志炜秘书长与郝青主任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约仪式分别由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和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郝青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建立调解合作机制、商事仲裁合作机制,进行调解仲裁培训及课题研究,开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宣传推广。通过密切合作,共同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产生的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专业化的仲裁与调解服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健康发展。

林志炜秘书长与郝青主任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后,北仲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李木子、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副主任冯忠民分别代表各自机构介绍了其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领域的工作情况以及最新实践。在研讨环节,北仲仲裁员詹晖、王谨、谷海燕结合法官、仲裁员以及企业总法的不同视角就知识产权侵权及确权争议的可仲裁性、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仲裁、企业合同管理中诉讼与仲裁选择、侵权案件的惩罚性赔偿标准等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中热点问题回答了与会嘉宾的提问。

会议研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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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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