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 Sat Feb 01 13:11:46 CST 2020

为落实政府有关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措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本会)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年1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参照该通知要求,本会现就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本会将于2020年2月3日正式恢复工作,但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会工作人员暂停现场办公,此期间本会办公场所暂时关闭。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仲裁参与人可以通过工作人员的工作电话(可转接至工作人员手机)、电子邮箱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点击链接查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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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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